上诉人刘艳峰故意杀人一案,由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11月28日移送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审查。日前,经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席二审法庭,依法履行职责,二审法院依法对上诉人刘艳峰故意杀人案作出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