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审计局突出“四个强化”确保预算执行审计取得实效

16.07.2016  00:33

针对新预算法的调整与变化,牡丹江市审计局在今年的预算执行审计中了加强预算管理体系、预算编制执行、预算支出约束、转移支付制度、存量资金管理等方面的审计,确保2015年市级预算执行审计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强化全部收支纳入预算管理的审计。重点审计财政部门预算体系是否建立健全,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是否都纳入预算,实行全口径预算;是否存在未经法定程序擅自调整预算或者无预算支出的情况,预算调整方案是否报人大审批;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编制按其保障功能分类是否细化到项级科目,按其经济性质分类是否细化到款级科目。提出完善机制、规范管理的建议,提升预算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二是强化公共财政支出勤俭节约的审计。重点审计“三公”经费、会议费使用等方面是否贯彻了勤俭节约的原则;有无随意开增减收入和增加支出的口子,必须调整预算的,是否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是否对调整事项的理由、项目、数额进行了说明,预算调整的幅度有多大等;各部门各单位的支出是否严格执行预算,不同预算科目、不同项目间有无随意调剂使用。揭露和查处铺张浪费、效益低下等问题,节约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

三是强化财政存量资金的审计。重点审计财政部门指标系统和财政各科室代列项目,看上一年预算的结转资金是否用于下一年结转项目的支出;连续结转两年及以上的,是否一律收回资金由本级财政总预算统筹安排;常年累计结余结转资金规模较大的部门,在编制下一年度部门预算时,是否适当压缩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总额等等。增加资金有效供给,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四是强化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及资金管理的审计。重点审计新设立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规定,专项转移是否用于办理特定事项,资金投向是否符合国家相关产业的发展规划;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是否将上级政府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预计数编入本级预算并如实向人大报告,专项转移支付是否分项目编制;失去时效的专项是否取消,部门内部安排零散、部门之间交叉重复的专项是否进行清理整合,是否存在专项名称已合并,但仍由原管理部门分配资金的情况。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推动财政资金政策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