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希龙:发挥审计监督在文化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发挥审计监督在文化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
□李希龙 省委十届十八次全会以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核心,紧密结合我省省情实际,确定了实施文化建设的八项工程,探索了一条促进我省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的有效途径,为推动我省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指明了方向。进一步加强对党中央和省委加强社会主义文化建设部署的学习,增强加强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拓宽审计机关服务文化建设的思路,找准审计部门为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服务的切入点,明确加强审计监督服务保障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提高审计监督的免疫系统功能作用,在建设文化大省、文化强省的过程中发挥积极作用是审计机关的当务之急。从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职能作用角度出发,在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建设中体现自身价值,当前,审计机关要“围绕一个中心、突出三个重点,落实八项工作任务”。 一、围绕我省文化建设实施八项工程这个中心,全面加强审计监督与服务 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强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要依靠充足的财政资金和科学的预算管理来支撑和保障。我们各级审计机关要通过审计,促进党中央、省委的各项方针政策特别是重大经济方针政策落实到位,确保政策取得实效;要注重发现问题和分析原因,并从体制机制制度层面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促进深化文化体制改革;通过对文化单位、文化建设和投资项目的审计,保障文化建设资金及文化资产安全,提高文化产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二、突出三个重点,积极为文化事业发展服务 一是要加大跟踪审计力度,密切关注文化建设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对重点文化建设项目和资金实施全过程跟踪审计,保障资金的安全、合理、有效使用。二是要加大绩效审计力度,对公共文化基础设施的建设、使用、管理的效益效果进行重点监督,看国家投入的资金是否达到预期的目的,有无重复建设、管理不善等问题,一方面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作用,另一方面防止造成损失和浪费。三是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将文化事业的发展、文化产业建设的成果纳入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考核评价体系,促进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将文化建设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在促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中切实履职尽责。 三、落实八项任务,为文化事业的发展繁荣保驾护航 一要围绕文化素质提升工程,通过审计促进文化法制建设,使违法犯罪、不文明、不道德行为得到惩处;二要围绕文化事业惠民工程,对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进行审计监督,对重点文化资源的保护利用开展审计调查;三要围绕文化产业开发工程,对与其密切相关的文化旅游业、新闻传媒业、出版发行业、网络信息业等行业开展审计监督,促进优化产业布局、行业健康发展;四要围绕文化体制创新工程,对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国有文化企业单位的财务收支和绩效开展审计,促进加强管理、提高效益,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五要围绕文化精品打造工程,加强对社科研究机构及高校科研机构的审计监督,对文化科技创新项目及资金加强审计监督,为文化科技创新保驾护航;六要围绕实施文化传播促进工程,开展审计监督,确保在新闻媒体建设、文化展示平台、对外文化交流等方面投入的资金发挥积极作用;七要围绕文化人才建设工程,在各项审计和审计调查中注意发现、总结、推广文化领域优秀的管理人才和科学的管理经验,为推动文化领域提高管理水平服务;八要围绕文化发展保障工程,将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纳入审计内容,尤其在经济责任审计中作为考核领导干部职责履行情况的评价指标,对文化建设投入的增长幅度、资金管理水平、资金使用效益进行系统评价,促进文化建设目标责任的落实。 此外,我们要按照省委全会精神,继续高度重视厅审计机关的文化建设,继续加强审计法治建设、廉政建设、理论建设、信息化建设,推动审计系统的三个文明建设迈上一个新台阶。(作者系省审计厅党组书记、厅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