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中院举办“12·4”宪法日法官宣誓暨公众开放日系列活动

05.12.2017  02:18


宣誓现场


参观法庭

    “忠于宪法和法律,忠于人民利益,恪守职业道德,严肃执法,公正司法,廉洁奉公,捍卫法律尊严,维护法制统一,为社会主义法制事业奋斗终身。”铿锵有力的宣誓声拉开了第4个宪法日活动的序幕。

    12月4日,在全国第4个宪法日来临之际,绥化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马国带领全院法官面对国旗进行了庄严的宪法宣誓,重温宪法宣誓誓词。

    市人大副主任寇洪泉、市政协秘书长郑海忱、绥化市律师协会会长马继东现场监誓。

    员额法官杜雪红面对记者这样说,作为共和国的法官,必须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公正高效审理好每一起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和正义。誓言是承诺,更是追求和担当,法官的权利源于人民、属于人民。应该珍惜荣誉、牢记誓言,不忘初心、继续前行,做一名无愧于党、无愧于人民、无愧于法律、无愧于时代的人民法官。        

    宣誓后,进入到“法院公众开放日”活动环节,本次活动邀请到了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黑龙江省总队绥化市支队的武警官兵共120余人,先后参观了主楼2楼大厅、院史室、荣誉室、体能训练中心、科技法庭、羁押室、诉讼服务中心等地。参观过程中,每到一处都有工作人员进行了详细讲解。武警官兵走进法庭,零距离与法官进行了面对面交流。通过今天的活动使他们对法院和法官的工作有了直观的了解和理解。

    武警官兵们纷纷表示能如此“零距离”地感受司法审判,拉近了与法院、法官们的距离,增进了对法院、法官的了解,并表示在以后会更加关注和支持法院工作,同时要向社会各界宣传法院的正能量!

    据悉,绥化中院在抓好审判执行、队伍建设、创新社会管理工作的同时,大力推行便民诉讼、阳光司法。“法院公众开放日”活动正是贯彻“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推行“阳光司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司法新需求的一个重要载体,通过纵深推进司法公开宣传系列活动,拉近法院与人民群众、人民子弟兵及社会各界的距离,达到日益满足不同界别,更高层次、更大范围的司法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