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16家企业涉嫌超标排污上环保部黑名单
生活报11月27日讯 5日,环保部公布了东北地区大气污染物涉嫌超标企业名单后,省环保厅立即调查核实。26日,记者从省环保厅获悉,经核实,污染物超标排放属实的企业10家;不属实的5家;因企业停产,无法核实的1家。对10家污染物超标排放的企业中,环保部门已依法实施行政处罚6家,处罚款1128万元。
据了解,此次公布的涉嫌超标排放污染物的企业名单中,涉及全省8个市和农垦总局所属的共有16家企业,其中,哈尔滨市4家、齐齐哈尔市1家、牡丹江市1家、大庆市1家、鸡西市两家、伊春市两家、七台河市两家、绥化市1家、农垦总局两家。消息公布后,省环保厅立即调查核实,责成省环境监察局立即组织开展现场核查工作,并在媒体上公开核查结果。经调阅省级监控平台自动监控数据、现场检查企业自动监控设施、查阅环保部门监督性监测数据,形成核查意见。
经核实,污染物超标排放属实的企业10家;不属实的5家;因企业停产,无法核实的1家。对10家污染物超标排放的企业中,环保部门已依法实施行政处罚6家,已处罚款1128万元,其中,实施按日连续计罚两家(中煤龙化哈尔滨煤化工有限公司、鸡西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矸石热电厂),罚款1068万元;省级环保部门正在对铁力宇翔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履行行政处罚程序。另外,大唐七台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牡丹江第二发电厂等企业属非正常生产状态(停启炉过程),哈药集团制药总厂在环保部门手工监测核实时实现了达标排放,因此,对上述3家企业未实施行政处罚。
下一步,省环保厅将督促各级环保部门按照《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冬季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执法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环境监察大练兵活动,对各类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单位开展全面监测。同时,督促各级环保部门及时梳理自动监控数据,对污染物排放异常的,要认真开展现场核实、核查。此外,还将严查污染防治设施闲置、超标排放污染物、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等恶意违法行为。对适用行政拘留和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案件,依法移交公安机关查处。加强对环境违法问题的后督察,确保违法行为查处到位、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16家企业中,初步核实污染物超标排放属实的企业6家,不属实的1家,当时未核实的9家。现将现场核实后的这9家企业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哈尔滨市华能集中供热有限公司
涉嫌超标点位:一期2号烟道出口(一期工程3#、4#锅炉公用烟道)。涉嫌超标项目:烟尘。核实情况:该点位自动监控设施尚未通过哈尔滨市环保部门验收。2016年10月24日,该点位自动监控设施故障无法修复,企业重新采购了分析设备。经查阅该企业技术改造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哈尔滨市环保部门11月3日监测报告,该点位污染物排放浓度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处理意见:责成哈尔滨市环保部门立即组织对该企业自动监控设施开展验收工作,及时开展有效性审核等工作;加强现场监督检查,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二)黑龙江岁宝热电有限公司
涉嫌超标点位:1号排放口(金京分厂);3号排放口;5号排放口。涉嫌超标项目:烟尘、氮氧化物;烟尘、氮氧化物;烟尘、二氧化硫。核实情况:自动监控设施未通过哈尔滨市环保部门比对监测。经手工监测,上述点位污染物排放浓度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处理意见:责成哈尔滨市环保部门立即组织对该企业自动监控设施开展验收工作,及时开展有效性审核等工作;加强现场监督检查,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三)中粮生化能源(龙江)有限公司
涉嫌超标点位:废气监控点。涉嫌超标项目:烟尘、氮氧化物。核实情况:该企业自动监控设施损坏,更换新设备后未向环保部门报告、未进行比对监测导致数据异常。经手工监测,该点位污染物排放浓度符合相关标准要求。齐齐哈尔市环保部门已责令限期整改,罚款2万元。处理意见:责成齐齐哈尔市环保部门加强自动监控设施日常监督管理,确保违法行为查处到位、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四)鸡西赛龙水泥制造有限公司
涉嫌超标点位:烟囱2号出口。涉嫌超标项目:烟尘、二氧化硫。核实情况:该企业自动监控设施未经鸡西市环保部门验收。现场核查时,鸡西市环保部门已责令该企业停产整改,企业正停产改造。处理意见:责成鸡西市环保部门加强环境监管,责令该企业未达环保要求前不得投入(调试)生产。
(五)鸡西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矸石热电厂
涉嫌超标点位:烟囱出口。涉嫌超标项目: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核实情况:该企业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善,污染物超标排放情况属实。鸡西市环保部门对该企业超标排放污染物的环境违法行为实施了行政处罚,罚款10万元,复测时仍超标,环保部门实施了按日连续处罚,共计罚款250万元处理意见:责成鸡西市环保部门加强环境监管,责令该企业完善污染防治设施,尽早实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六)伊春市林都热电厂
涉嫌超标点位:供热锅炉排口。涉嫌超标项目: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核实情况: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善。经手工监测,该点位污染物超标排放情况属实。伊春市环保部门实施了行政处罚,罚款10万元。处理意见:责成伊春市环保部门加强复查复测工作,确保环境违法行为查处到位;责令该企业制订整改措施并尽快实施,尽早实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七)铁力宇翔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涉嫌超标点位:供热锅炉排口。涉嫌超标项目:烟尘、二氧化硫。核实情况:经手工监测,该点位污染物超标排放情况属实。处理意见:省级环保部门实施行政处罚,正在履行法定程序。
(八)黑龙江红兴隆农垦隆生供热有限公司(租赁黑龙江农垦北大荒南华糖业有限公司锅炉为城镇提供供热)
涉嫌超标点位:废气。涉嫌超标项目:烟尘、二氧化硫。核实情况:该点位自动监控设施未经垦区环保部门验收。经手工监测,该点位污染物超标排放情况属实。垦区环保部门实施了行政处罚,罚款10万元。处理意见:责成垦区环保部门立即组织对该企业自动监控设施开展验收工作,及时开展有效性审核等工作;加强复查复测,确保环境违法行为查处到位。责令该企业制订整改措施并尽快实施,尽早实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九)黑龙江多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涉嫌超标点位:烟囱。涉嫌超标项目: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核实情况:该企业为非国控源。该点位自动监控设施于2016年10月25日才通过有效性审核,10月1日-24日自动监控数据为无效数据。经手工监测,该点位污染物排放浓度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处理意见:责成垦区环保部门加强环境监管,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