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首批8家企业获得排污许可证
26.06.2017 16:40
本文来源: 新华网黑龙江频道
经环保部认定,齐齐哈尔市8家企业达到了核发排污许可证的要求,成为我省首批获得排污许可证的8家企业。
根据要求,获得排污许可证的企业,必须“持证”排污、“按证”排污。企业必须时刻遵守排污许可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许可限值、自行监测、管理台账、信息公开等要求,严格按证排污。排污许可证今后将作为生产运营期排污行为的唯一行政许可,企业领证后必须依法严格履行污染治理的主体责任,其污染物排放须严格按照副本要求执行。目前,我省主要对火电和造纸两大行业排污企业进行审批,7月1日后,没有获得排污许可证的企业一旦排污将受到最严厉处罚。年底前,按照环保部部署,我省还将对钢铁、水泥、农副食品加工等13个重点行业三千余家企业实行排污许可管理。到2020年,所有固定污染源都要实行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吴殿峰 记者王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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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6.2017 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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