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黑龙江新宏基建设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10家开发企业和黑龙江大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25家建筑企业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公告
01.08.2014 02:21
本文来源: 建设厅
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协调会议纪要(第七次)要求,省信访局梳理了一批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典型案件转给我厅和省人社厅审核。经我厅审核后进行了公示,期间一些企业积极还款,有经济纠纷的进行了申诉,经我厅和各地住建主管部门再次核实,现将未按公示要求还款的“黑龙江新宏基建设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10家开发企业”和“黑龙江大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25家建筑企业”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行为予以公告,在黑龙江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上公布,记入信用档案不良行为记录,并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意见》(黑政办发[2014]20号) 的规定进行处理。各地住建行政主管部门要继续督促欠款欠薪企业尽快还款,还清欠款一年后解除市场准入限制。 有效期自公告之日起至2015年7月底。
本文来源: 建设厅
01.08.2014 0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