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药监局节前122家药品销售企业接受检查

15.02.2015  13:42

  为确保市民“两节”期间使用药品和医疗器械的安全,牡丹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围绕规范药品购进渠道、中药饮片经营质量和药品分类销售管理三个环节,专项检查药品零售单位122家次,对部分问题企业实施行政处罚6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3份。

  此次专项检查涵盖了索证索票制度落实,药品购进、验收、记录、核对是否执行到位等内容。对中药饮片的检查重点包括中药饮片经营许可证照,未取得合法资质的企业和个人有无从事中药饮片加工、分装、改换包装行为。药品销售环节重点检查药品经营企业是否按照分类管理要求经营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等内容。

  牡丹江市食药稽查负责人介绍,此次检查了药品经营企业122家次,从检查情况看,药品经营企业状况总体良好,大部分经营单位都能够认真执行资质审核和索证索票等制度,并做好药品储存与管理工作。检查中发现,仅有部分药品零售单位仍存在药品与非药品混放,非药品专区无标识,营业期间无药师在岗,含麻黄碱复方制剂未设专柜存放,中药饮片质量有差异等行为。

  牡丹江市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提醒消费者,购药时要索取、保留好销售凭证,如遇纠纷可到食品药品举报中心投诉。

编辑:王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