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教育局:严禁家长等社会资源参与举办运动会

26.05.2017  18:57

  每年5月,全市各中小学校都会举办主题丰富、形式多样的春季运动会,展现学校的办学特色和当代学生的个性风采。但近年来,出现了家长等社会力量过度参与的倾向,部分学校运动会出现了相互攀比、铺张浪费、奢侈办会现象,偏离了节俭办会的宗旨。日前,市教育局发布《关于节俭举办各级各类学生体育赛会的通知》,对中小学运动会举办规模进行了详细规范,同时叫停“乱摊派、乱收费、赛后乱发补助费”等行为。

  “阳光体育运动的主旨是增强学生体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新时代的学生运动会要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学生发展核心素养为中心,在竞赛中凸显育人功能。”市教育局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教育部门紧急下发《通知》,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有关要求的具体实践,让中小学生运动会真正体现“团结、奋进、文明、育人”宗旨,倡导“阳光运动,健康成长”理念,继续保持节俭办会的良好风气,在教育系统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

  目前,《通知》已下发到各区、县(市)教育部门和学校。《通知》要求,在制定体育赛会工作方案中,要明确提出节俭办会原则,在活跃会场、烘托氛围、彰显特色的活动内容创设时,要首先考虑降低成本,主管领导要严格把关。赛会形式及内容设计要充分考虑区情、校情,要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和办赛条件,因地制宜开展活动。严禁利用家长等社会资源参与运动会的举办。禁止乱摊派、乱收费现象,要杜绝赛后乱发补助费、集体聚餐等行为。要做好安全预案,加强风险预判,加强部门合作,整合人员,充实力量,强化活动过程的安全管理,避免踩踏、伤害和其他安全事故的发生。(作者: 尹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