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山市:农村党员亮底牌为群众服务
“四个率先做表率,评星践诺当先锋”。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员队伍教育管理工作,切实保持和弘扬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黑龙江省密山市充分发挥农村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以“晋位赶超”为目标,评星践诺、晋级争优为手段,建立科学规范的农村党员管理体系,不断提升农村党员队伍素质和为群众服务意识。
该市通过实施农村党员“四个率先做表率、评星践诺当先锋”管理,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在实施“1421”工程,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中显身手,在“四个率先、两个增加、一个建设”中创佳绩,在实现“晋位赶超”中立新功。同时,探索推行党员能进能出机制,处置不合格党员,着力解决党员入口把关不严、党员荣誉感不强、党员管理难、作用发挥难等问题,全面提高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科学化水平。到今年年底,力争全市培树五星级党员200名以上、四星级党员500名以上。
同时,该市针对农村党员。受到党纪、刑事处罚的,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处罚的,参与或鼓动集体访,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分配工作的,拉票贿选、打击报复等搞不正当竞选活动,扰乱村“两委”换届选举的,取消当年评星资格。年老体弱、长期卧病的党员,根据本人意愿,并经党员大会讨论通过,可以不参加星级考评。星级评定划分为“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五个等次,按星级对党员进行评定。
按照党员“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的“五带头”标准,确定“政治素质、文明礼法、四个率先、权利义务、公众形象”五项分类定星指标,实行“百分制”量化考评,90分及以上为“五星级”党员,80-89分为“四星级”党员,70-79分为“三星级”党员,66-69分为“二星级”党员,60至65分为“一星级”党员,60分以下为无星党员。实行星级动态化评定,常态化管理,星级设置比例应遵循以下原则:五星级党员约占总数的5%;四星级党员约占总数的10%;三星级党员约占总数的35%;二星级党员约占总数的35%;一星级党员不超过10%;无星级党员与民主评议党员相结合,一般不超过5%。党员受到县级及以上表彰的,加3-5分。
农村党员“四个率先做表率、评星践诺当先锋”与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一并进行,由市委组织部统一安排部署,乡镇党委具体组织实施,每年年底进行一次,分类考核、不搞终身制。党员星级评定采取党员诺星、党内评星、群众议星、支部定星、党委审星的程序进行。年初,每名党员对照星级评定标准,结合自身实际,根据不同情况和能力状况,做出具体实在、便于操作、能够落实的有关承诺事项,自我诺星结果经党支部审核确定后,在全村公示3天,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年末,以村党支部为单位,召开党员大会,组织全体党员对照评定标准开展面对面的民主评议,指出每个党员的优缺点,肯定成绩,查找问题,并填写评分表。评分表由支委成员收集,并汇总出党员互评定星情况;党员互评结束后,村党支部组织召开群众代表大会,对每名党员进行评议和测评,测评结果由党支部收集汇总。参会群众代表一般由非党员的村民代表、种养殖大户、农业经营主体负责人及共青团员、入党积极分子等组成,群众代表不得少于20人;在党员自评、党内互评和群众参评的基础上,党支部召开支委会,结合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完成组织落实的各项任务情况,及生产生活中的日常表现,提出每个党员的评议意见,确定每个党员星级评定的初步结果,并在本村公示3日;各乡镇党委成立评星小组,一般由3-5名党政班子成员、党务工作者组成,采取实地查阅相关资料和会议记录、问卷调查、群众座谈、个别访谈等形式,对村党支部的初评结果进行评估,征求本党委负责纪检、计生、信访、安全、综治等工作同志的意见,召开党委会集体研究,重点审查党员评星是否准确、比例是否客观,形成总体评价意见,并将审核认定结果及时反馈给村党支部,最终结果上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村党支部要对党员星级评定情况进行通报,评定结果在公开栏予以公示,并建立分类定星工作台账。对获得五星级的党员,由市委组织部颁发证书或者进行奖励;对获得一星级以上的党员,在其家门口悬挂可移动式“星级共产党员户”标牌;根据每年评定情况,进行增星或者减星工作,将党员星级评定结果作为村级党组织负责人绩效工资升降、党员评先评优和村级后备干部确定和培养的重要依据。各级党组织可对四星级以上党员酌情进行奖励;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人选,可从四星级及以上党员中优先推荐;具备相应条件的五星级党员,可作为村“两委”后备干部进行培养,对三星级及以下的党员,原则上当年不能评先评优;对无星党员,要给予诫勉谈话并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视为不合格党员,按党内有关规定可进行自行脱党、劝退、劝而不退除名、延长预备期和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等组织处理。(作者:辛永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