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山法院以监督考核提升案件质量

05.04.2016  12:47

  密山法院通过强化监督考核,完善案件质量奖惩机制,提升案件质量。

  领导监管不放手。院长、分管副院长通过对案件审判流程节点的监控,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指导意见;通过主持并参加专业法官会议,对重大疑难案件进行把关监督,为案件把脉,提出参考意见;通过不定期观摩庭审、每月抽查10件案件进行评查,监督案件质量。

  通报整改不懈怠。审管办每月逐案打分,问题、原因、整改意见分别归纳疏理后,召开问题分析会议,找出共性和个性问题,撰写《案件质量评查通报》、《审判工作情况通报》等,每月在全院干警大会通报。两年来,共评查案件7803件,评查出共性问题29个,个性问题112余个,提出整改意见135条,发布《通报》52期,充分发挥了审管办的监督职能。

  奖惩并用不含糊。将案件评查结果纳入绩效考核,经评查确认案件有问题的法官,纪律上问责,评优上否定、提职上扣分,变单纯针对案件的“线性考核”为队伍建设、业务建设和廉政建设的“立体考核”,实现对司法能力、案件质效和职业道德的全面管理。按照考核结果,年终按总分高低奖优罚劣。

  近两年来,有3名干警因案件质量问题,按照密山法院《审判责任制实施办法》受到通报和处罚,5名干警因工作业绩突出得到重用和晋职,形成敬业奉献必然受褒奖,裁判不公必然受处罚、司法不廉必然受处理、执行不力必然受处分的工作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