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山法院启动诉前调解程序快速化解民事纠纷

11.01.2016  13:45

        近日,密山市法院连珠山人民法庭通过诉前调解程序,成功化解了一起因买卖粮食而引发的民事纠纷,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12月24日,家住密山市连珠山镇永兴村的村民张某,来到了密山法院连珠山人民法庭,情绪非常激动,希望法院为其主持公道。通过接待法官的耐心疏导,张某向法官讲述了因买卖粮食而发生的纠纷。原来,张某准备将今年收获的玉米向外出售,通过他人介绍,同村村民于海军表示愿意收购张某的玉米。经讨价还价,双方达成了一致。于某将玉米拉走后,过了两天,将玉米款给付了张某,可张某表示,当时约定的玉米价格是每斤0.62元,而于某是按照每斤0.60元给付的玉米款,因此双方发生争议,通过同村村民调解无果后,张某来到连珠山人民法庭,希望通过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接待法官了解情况后,考虑到双方为同村村民,且本案标的也不大,没有必要启动诉讼程序。故采取诉前调解方式,立即通过电话与于某取得了联系,约定到法庭进行调解。翌日,于某来到了连珠山人民法庭,办案法官和人民调解员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后,对双方在粮食交易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剖析,同时指出口头协议虽然也具有法律效力,但出现争议后,很难还原约定事实。经过法官和人民调解员长时间的耐心细致调解,双方最终以每斤0.61元的价款达成和解协议。于某当场将卖粮余款交付给张某,双方之间的争议就此了结。张某手里握着卖粮款,激动地向法官说:“太感谢了,真没想这件事这么快就得到了解决,也学到了很多法律知识,感谢法院、感谢法官。

        今年以来,连珠山人民法庭本着公平正义、维权为民的原则,通过诉前调解,共解决婚姻、赡养、借贷和买卖合同等各类纠纷共计10余件,及时化解了社会矛盾,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