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山法院:执行“涉民生”案件不手软

10.12.2014  21:40


        密山市法院加大执行力度,办理“涉民生”案件效果显著,日前,当事人赵某特地送来锦旗表示感谢。

        今年5月,赵某诉于某雇员受害赔偿纠纷一案,经两审法院判决于某给付赵某10万余元,但于某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赵某向法院申请执行后,法院依法向于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令、报告财产令、风险提示等法律文书,被执行人于某收到上述法律文书后仍然置若罔闻,无动于衷,既不主动履行义务,也不按照法律规定积极申报财产。

        法院执行员又多次联系于某要求其履行还款义务并及时申报财产,于某以现在做买卖暂时无法倒出钱为由抵赖不还。2014年11月,执行员找到被执行人于某,以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由对其拘留十五日、并处罚金一万元。当执行员向于某出示拘留决定书时,面对锃亮的手铐,于某终于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表示愿意一次性付清拖欠的借款和利息,并于第二天就将对赵某的赔偿款全部付清,法院决定对其提前解除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