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山法院:深入基层服务群众宣传法律效果好

02.09.2014  16:50


        为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推动矛盾纠纷的有效化解,增强案件执行的透明度,8月28日,密山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深入杨木乡金星村委会,召开涉周佩忠执行案件听证会。合议庭耐心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双方当事人围绕争执的焦点问题进行了充分辩论。10余名群众参与了旁听,听证会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2000年6月,申请人周佩忠起诉阮宝山、张茂林给付欠款本金15500元,经法院调解达成协议。逾期后,周佩忠于2000年10月17 日申请执行。执行中阮宝山同意用自有91平方米房屋作价抵债,但双方未达成协议。至2004年阮宝山房屋仍未卖出。法院查封了该房屋,该房屋评估价为25800元,经委托拍卖, 2005年3月周佩忠以20149元拍卖成交。但阮宝山未将房屋交付给周佩忠,经法院多次催促,阮宝山于2007年10月11日倒出了房屋。阮宝山坚持给付房屋此案应结案,周佩忠坚持应按3分给付利息。为此周佩忠多次到法院要求继续执行。双方对利息如何计算问题发生争执。听证中,阮宝山坚持应以拍卖成交之日为截止日期,执行法官对阮宝山阐明了应以倒出房屋并交付的时间计算利息,周佩忠也同意以法院确定的时间为准,双方约定结算后即时履行各自的义务。

        听证会后,周佩忠紧紧握住执行法官的手表示感谢。这是密山法院司法为民,深入基层服务群众的又一个缩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