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富区法院多维度推进学习型法院建设

20.02.2017  18:21

    今年1月份以来,齐齐哈尔市富区法院为加强学习型法院建设,采取多种形式,多维度延伸学习效果,在全院上下形成了讲学习、强素质、提能力的浓厚氛围。

    动态设置干警学习模块。实行政治理论学习+业务知识学习相结合的方式。强化干警在学习过程中既要掌握党的政策理论知识,同时又要将与审判业务有关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规定,案例,各地法院审判工作经验及调研材料等相结合,确保干警能够适应不断变化的法院工作需要和人民群众对基层法院提出的新要求。

    循环分案培养多能型法官。为解决各庭室承办案件失衡问题,富区法院自2016年起采取大循环方式分配民商事案件的审判,启动全员办案模式,院领导、行政部门以及审判任务较轻的部门全部参与民商事办案。这种分案方式既达到了充分合理利用审判资源的效果,又拓宽了法官的裁判思维,增长实践才干,在实践中培养了法官司法能力。

     院庭长入庭、法官上讲坛双向示范锻炼。在加强学习的过程中,该院严格落实《院庭长办案制度》,由院庭长带头深入审判一线审理案件,把审判责任制落到实处的同时,调动优势审判资源,给法官做好示范。2016年富区法院院庭长办案1097件。积极开展“法官讲坛”活动,办案法官走上讲坛,讲述在办案过程中的经验和心得,引导法官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养成学习、总结的好习惯,锻炼多种实践能力,为做好本职工作奠定扎实的基础。

    做好群众工作提升服务能力。该院把提高群众工作能力,作为学习型法院建设的重要内容。该院通过长期开展院党组成员轮流接访,诉前调解、判后答疑和巡回办案等制度,拓宽法官与基层群众沟通的渠道,掌握做群众工作的方法,并通过指导基层民调组织、流动调解、以案讲法等形式,及时了解群众司法需求,将矛盾化解在基层,进一步提高服务群众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