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富区法院积极探索学习方法为干警“充电”

27.02.2015  12:19

        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开始实施,为尽快掌握该司法解释,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法院积极探索,通过四种学习途径及时为干警头脑“更新”、“充电”,保证每名干警认真学习到位、理解掌握到位、实践运用到位。

        利用微信随时学。在新民诉法司法解释发布的第一时间,即将其转发至我院“学友之家”微信群,并将微信上总结的关于新民诉法司法解释的“亮点”、“权威解读”、“要点”等文章一并转发其中,让每位干警利用零散时间通过微信随时进行学习。

        全院部门集中学。由研究室牵头组织全院干警集中学习新民诉法司法解释,分别由审判、执行、审监部门的资深法官根据该司法解释的条文和相关材料,结合审判实践进行讲解。各部门自行组织学习,将民诉法司法解释作为今年学习的重要内容,使每名干警都能学得扎实、用得准确。

        加强交流探讨学。针对新民诉法司法解释中对立案登记制、电子证据的认定、贯彻诚实信用原则等方面的新规定,通过组织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适用过程中的的难点进行交流、探讨,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并从中加深对该司法解释的理解。

        付诸实践用中学。将学习掌握的新民诉法司法解释的各项规定应用落实到审判执行工作实际中,改变过去习惯性的、与该司法解释不相适应的办案程序和办案方式,在审判实践中不断学习、尽快适应、熟练掌握,充分发挥好新民诉法司法解释的新举措,使审判执行工作更好更顺利地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