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士康被点名之后会怎样
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法律工作部部长郭军2日表示,富士康等一些企业长期违法安排劳动者长时间加班,致使部分劳动者出现各种心理健康问题,导致过劳死或自杀现象时有发生。郭军是在全总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作上述表示的。他说,从目前我国劳动关系发展现状看,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案件事件还大量存在,下一步将加强对劳动违法行为的舆论监督,推行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意见书和建议书制度,建立重大典型违法案件曝光和公开谴责制度。(2月3日《新京报》)
富士康被点名了,有点出人意料。按以往的“惯例”,某些部门类似的新闻发布会一般不直接点某个企业的名字,特别是对富士康这样的大企业,更是非常谨慎,即使提到了也常用“某”来代替。这回全国总工会不仅毫不隐晦地指出劳动领域存在的严重问题,还直言不讳地点了存在这些问题的企业,无疑非常“解气”。以前每当出现劳动违法事件,都有媒体和公众提出“工会在哪里”的疑问,现在工会不仅发声了,还非常硬气。因此,必须为全总的“点名”点赞。
不过,单靠点名,恐怕很难解决某些痼疾,还需要有更实际、更有力的配套措施。我注意到,全总提出的措施,主要是曝光、公开谴责、推行监督意见书和建议书制度。毋庸讳言,这些举措都有点“虚”,在实际操作中或许会起到一定的作用,但作用很可能非常有限——有人根本不把曝光、谴责当回事,只顾着“闷声发大财”。事实上,某些问题和某些企业并非第一次被曝光,有的企业还被公众斥为“血汗工厂”。就拿富士康来说,近年来员工跳楼等负面新闻也已多次见诸报端。可是,媒体的曝光真的让他们怵然而惊了吗?长期违法安排劳动者长时间加班的问题真的解决了吗?
当然,尽管工会负有维护职工合法利益的社会职能,但毕竟没有执法权。对问题企业采取更严厉的措施,还是需要政府高度重视、劳动监管等部门依法办事。而实际上,在不少地方,大企业和地方政府乃是“一个战壕里的战友”。你给我纳税,我为你提供各种优惠。由于缺乏必要的监督,某些所谓的“优惠”在很多时候容易异化为“超国民待遇”,甚至异化为对法律法规的僭越。
重视大企业、大投资并不算错,可怕的是唯企业和资本马首是瞻的心态。企业的发展很重要,社会的公平正义和正确的执政理念更重要。被全总点名后,富士康们会不会拿出解决问题的诚意和行动来?一些地方政府和监管部门能否拿出严格监管的态度和力度来?这才是最值得关注的。
文/乔志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