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裕县法院:便民服务开庭到农家

19.12.2016  20:36

    入冬以来,富裕县法院富海法庭充分发挥身处基层一线的优势,深入践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把法庭设在村委会和百姓家中,切实将司法为民落到实处,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受到辖区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

    在王某与赵某借款协议纠纷一案中,赵某因患有严重心脏病,出行不便,承办此案的富海法庭法官为方便赵某行使诉讼权利,便于化解矛盾纠纷,在征得原告王某同意后,决定到赵某家中开庭审理。

    由于条件限制,法官因陋就简,法庭就设在当事人家的客厅里,一张饭桌作为审判席,审判员身着制服,法律程序一个也不少。书记员依法向当事人宣读了权利义务和法庭纪律,让双方当事人切实感受到了法律的严肃性。庭审中,法官引导原被告双方分别进行了陈述、答辩、举证、质证、辩论,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得到了充分保障。

    原被告双方已经认识多年,又在同一个村屯居住,原告王某在2014年6月向被告赵某借款6000元用于盖房,但被告至今未向原告偿还,原告为此起诉至法院。在庭审过程中,双方当事人的情绪异常激动,在承办法官孙海波的耐心劝解下,庭审得以有条不紊地完成,经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了协议,由被告赵某偿还原告王某欠款6000元,于2016年12月30日前支付。庭审结束后,原被告双方对调解结果很满意,连连感谢法官把法庭开到家中来,切切实实体现了法院的司法为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