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领唱丰收金曲
看着眼前长势喜人的水稻秧苗,富锦市二龙山镇新兴村田娘水稻专业合作社种粮大户孙圣海的心里像流了蜜一样甜。2015年,他种了2220亩水稻,田娘水稻专业合作社种植水稻近万亩。孙圣海告诉记者,“按照现在的长势,今年又是一个没跑的丰收年”。
2015年,产粮大市富锦再度发力,以“两大平原”综合配套改革为契机,把培育农业新型经营主体作为发展现代农业的重中之重,在粮食播种面积稳中有增的前提保障下,鼓励和引导农民带地入社,实实在在地提高了农业生产力水平。
2009年孙圣海和村里农户自发组建了种植合作社,2012年,在政府扶持下组建了现代农机合作社,带动全村100多农户带地入社,规模经营面积达到1万亩;去年,二龙山镇田娘水稻合作社与江苏厂商合作,购置了烘干塔、配套建设粮食仓储设施,年均储运粮食8万余吨,2015年又进行了扩建,总仓储能力达到15万吨,解决了过去合作社到秋粮食成堆无论价高价低不得不卖的问题。实现了从种到销一条龙的现代化作业。
在培育新型经营主体过程中,富锦市主要探索了五种发展方向。一是仁发方式。以大型农机合作社为主体,以市场化运作为前提,吸纳农民或社员带地入社,由农机合作社统一经营,执行保底收益和二次返利。重点扶持砚山福祥等农机合作社。二是龙头带动。依托大连金玛集团等有实力的企业,由企业出标准、出物资、出技术、出订单,由东北、金秋等水稻合作社组织生产,企业以高于市场价每斤0.15元收购;并与企业销售价格挂钩,给农民二次返利。推进锦城菌业有限公司与基地衔接,定棚、定量、定技术员,发展香菇订单合作。三是生产服务。依托象屿集团等企业,采取“企业+合作社+社员”模式,企业为合作社提供资金、物资、技术、订单等,实现从生产到销售无缝链接,象屿集团与128个新型经营主体合作,经营面积达到28.5万亩。四是涉外开发。依托惠农益农合作社等合作组织,实行保护价收购社员农产品,按市场价销售后价差返利于民。同时,以惠农益农合作社、漂筏农机合作社为牵动,发挥其境外合作优势,组织社员开展境外农业开发,今年漂筏农机合作社在俄罗斯远东下列宁斯阔耶区开发土地14万亩。五是特色种养。依托梅亚白瓜专业合作社,为瓜农赊购农资,签订保底回收合同,发展特色经济。
农业经营主体的创新提高了农业组织化程度和生产标准化水平,增强了入社农户抵御市场风险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目前,富锦市共有家庭农场171户,千亩以上种植大户190户,农民专业合作社1198户;带动全市规模经营面积420万亩。这些新型经营主体,不仅是富锦市发展现代农业的生力军,更是支撑粮食生产一年一个新台阶、实现“十二连增”的主力军,带动该市农业生产整体水平大幅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