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公路客运将统一悬挂客运承运人责任保险凭证
26.03.2015 12:40
本文来源: Hljnews.Cn
黑龙江新闻网讯(陈稳宇 记者 李播)近期,全省公路客运车辆按照省道路运输管理局相关规定,在车体内部统一悬挂由省道路运输管理局、省道路运输协会统一监制,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印制的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保险凭证。以后,我省旅客在乘车前可根据车体内是否悬挂保险凭证辨识参保车辆,选择乘坐并协助监督。
据介绍,2014年7月,根据交通部文件精神,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权益,提高道路运输经营者抗御经营风险能力,保护道路运输有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黑龙江保监局联合发布《关于转发交通运输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道路运输承运人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通知中规定“道路旅客运输承运人责任保险每座责任限额不低于40万元。”也就是说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伤亡乘客每人最高能得到40万元赔偿。据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有关负责人介绍,2014年我省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保险统保覆盖率近90%,保险保障达到2014亿元,有效地提高了我省旅客乘坐营运性交通工具的安全系数,为运输经营者的稳续经营、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带来诸多益处。
编辑:刘晓萌本文来源: Hljnews.Cn
26.03.2015 1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