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花盆掉落砸死5岁女童 物业辩称家长未尽责任
锥形花盆被放置在水泥圆柱上
女童家长在法庭上出示了砸死女儿的花盆图片
本报讯(记者孔德婧)5岁女童木木(化名)在所住小区的小广场玩耍时,被围墙上脱落的锥形花盆砸伤,导致颅脑损伤,抢救无效死亡。木木父母遂将该装饰物的拥有者和管理者某地产公司及物业公司告上法庭,索赔104万。地产公司认为该索赔金额过高拒绝赔偿。昨日上午,此案在石景山法院开庭审理,并未当庭宣判。
5岁女童殒命小区广场
李先生夫妇和女儿木木居住在石景山某小区内。今年3月19日,5岁的木木在小区广场内玩耍。广场内有一个景观水池,水池的后方是一道建筑装饰墙,墙上间隔摆放着多个锥形花盆。然而,就在木木玩耍时,建筑墙壁上一个锥形花盆突然脱落,砸中了木木的头部,致其颅脑损伤。送医后,木木经抢救无效死亡。
悲痛欲绝的李先生夫妇将锥形花盆所属的地产公司和负责维护的物业公司一同诉上法庭,认为在存在可移动、脱落坠落的安全隐患的前提下,两被告未在该锥形建筑物下设置任何警示性标志提示以告知小区业主该建筑物存在风险。同时,也没有采取隔离或者加固措施。
为此,李先生夫妇提出了两被告赔偿医药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各项损失费用共计104.6万元的要求。
监控录像佐证小区设施不安全
昨日上午,除了原告代理人外,木木父母均未出席庭审,法庭宣布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面对指控,两被告质疑是木木当时用力扒落了锥形装饰物才导致其脱落,因此,申请重新对木木的死亡原因进行鉴定。
庭上,原告代理人向法庭展示了事发后公安机关调取的监控录像。虽然录像中并没有锥形花盆砸伤木木的过程,但其表示监控录像可以证明事发地的锥形装饰物是不牢固的,有晃动的情形。在监控录像上可以看出,固定锥形花瓶的是三个水泥球体,“本身球形的接触面也不稳定,一旦坠落十分危险。由于是夏天,小区内大多数孩子都喜欢到那里玩,并非只有原告一家孩子在那里攀爬。”原告代理人称。原告方还表示,出事后,两被告仍未对存在隐患的锥形花盆进行加固,还有儿童在附近玩耍。
被告称孩子家长未尽到监护义务
作为被告的地产公司虽对李先生的丧女之痛表示抱歉和惋惜,但辩称地产公司只是负责该小区的开发和楼盘买卖以及建好该小区内所有设施,并不负责锥形花盆的管理和养护,因此不是适合被告。该地产公司工作人员认为,李先生的索赔金额太高,不同意赔偿。
本案的另一被告—该小区物业公司表示,锥形花盆由三个水泥球在地下支撑,根据原先的设计原理是十分牢固的,他们已经尽到了小区建筑物看护和管理的责任。此外,事发前已在小区内张贴通知,告知和提醒小区居民看护好自己的孩子,已尽到相应的责任。
两被告还认为,木木的母亲没有尽到相应的看护义务。其辩称,事发时是木木爬到了该小区小广场内的墙体上,而木木的母亲在与邻居聊天,因此也存在过错。
最终,法官宣布该案将择日宣判。
供图/石景山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