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小区车辆痛下“划”手 抓现行被判赔偿

14.07.2014  11:11

        小区里停放的轿车屡屡被划,车主蹲点守候,抓到划车人。日前,齐齐哈尔建华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小区车主要求划车者赔偿财产损失的案件。

        2013年10月1日晚上,原告张某的轿车停放在某小区过道上,张某清晨起床后看到自己心爱的轿车左侧被划了一道,心痛不已。前几日听说有好几个车被划,张某还抱着侥幸的心里,不料,倒霉的事临到自己头上。张某心想,车还照旧停放在那,划车者一定会再来就犯,于是张某又找来一辆车停在自己车的不远处,躲在驾驶室里,眼睛不停地盯着自己的车,玩起了“守株待兔”游戏。2日22时30分左右,被告李某乘坐朋友轿车回家,车行驶至某小区楼南侧路上,被原告停在路上的轿车挡住,被告下车步行回家,见停在路边的原告汽车挡道生气,掏出钥匙将车门右侧划上一道,眼见被告划车,原告下车大喝一声:“站住!”,被告撒腿就跑,原告紧追不放,被告跑进一楼道里,原告紧追至楼里,见其跑进301室。原告转身到附近的某派出所报案,警察随后由原告带路敲开301的房门,将被告传到派出所,经讯问,被告承认其刚刚将一小区轿车划了一道被他人追赶一事,但不承认以前曾划过别人的车。经鉴定原告的车被划经济损失为3200.00元,派出所决定对被告拘留15日。后原告到被告家索要财产损失款3200.00元,被被告撵出来,无奈,原告诉至法院,要求判令被告赔偿车被划造成的经济损失3200.00元及误工费1500.00元。

        经开庭审理,法庭对被告进行了法制教育,被告承认了错误,当庭向原告赔礼道歉,请求原告谅解。看到被告的诚意,原告表示可以谅解,误工费不要了,经本庭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被告一次性赔偿原告车辆损失款3200.00元,案件受理费原告自愿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