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小微企业税费负担超上市公司 呼吁提高起征点
《小微企业税收政策研究报告》出炉,该研究称 小微企业税费负担超上市公司 吁提高起征点
裴昱
作为“就业的主渠道、发展的生力军”,近年来,小微企业的经营状况及税费负担一直是备受关注的问题。
“2015年CHFS数据发现我国小微企业纳税负担高于上市公司,52%的小微企业希望政府进一步加大税费优惠力度,远远超过对降低融资门槛、扶持土地厂房用工等政府优惠政策的期待。”西南财经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院长、中国家庭金融调查(CHFS)与研究中心主任甘犁在《小微企业税收政策研究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发布会上指出。
有关部门多次提高营业税的起增点,减少小微企业税收负担。报告显示,如果小微企业的起征点从目前的营业收入每月3万元上调至10万元,将可带动284万人就业,创造2287亿元的社会财富,拉动约0.36%的经济增长。
专家认为,对小微企业税收政策的研究,还应考虑征税成本、征税模式、地区差异等因素。
吸纳就业2.37亿人 GDP贡献度为30%
《报告》称,截至2014年,全国共有小微企业约7100万家,其中个体工商户约5600万家,法人小微企业约1400万家。根据2015年中国家庭金融调查(CHFS)数据显示,2014年我国小微企业创造了19.1万亿GDP,相当于我国GDP的30%。
甘犁认为,小微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和法人小微企业。
国家税务总局数据显示,小微企业是我国安置新增就业人员的主要渠道,新增就业和再就业人员的70%以上集中在小微企业。
谈到小微企业对就业的影响时,甘犁表示,截至2014年底,小微企业吸纳的就业人口总数上升至2.37亿人。小微企业为大学生提供了大量就业岗位,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大学生就业难的问题,特别是20~29岁的大学生中,从2012年到2014年,在小微企业就业比重上升幅度最大,从24.8%上升到32.2%。
甘犁认为,小微企业对吸纳农民工就业,推动城镇化建设方面也发挥了较大作用。2015年CHFS数据显示,42.5%的农民工在小微企业就业。其中,本地农民工中,在小微企业就业的人口比重达到45.6%,外地农民工为41%。在小微企业就业的本地农民工中,有42.4%的小微业主,外地农民工中小微业主的比例是37.2%。
国家信息中心经济预测部首席经济师祝宝良在发布会上表示,2.37亿人的就业对“大众创新 万众创业”有重要意义。当下对中等收入陷阱的研究中,有一种观点认为人的流动性没有了,但小微企业提供2.37亿个就业岗位的数据表明,在这2.37亿中,流动性是没有问题的,这对避免中等收入陷阱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工作时间最长,亏损企业持续上升
新常态形势下,我国经济面临下行压力。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5年第三季度我国经济增长速度为6.9%。经济增速下降与激烈的市场竞争迫使小微企业主往往付出更多劳动。
《报告》称,有员工的小微业主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为6.4天,其中68.5%的业主每周7天都在工作,而无雇佣员工的小微业主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为6.7天,有86.7%的业主每周工作7天。
相比之下,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有28.7%的人每周工作时间超过5天,13.3%的人每周工作7天,总体平均每周工作5.4天。而在其他受雇员工中,有62.0%的人每周工作时间超过5天,31.1%的人每周工作7天,总体平均每周工作5.9天。尽管这些员工工作强度很大,但他们的工作时间远小于小微业主。
中国小微企业调查数据显示,从创业动机上来划分,2012年到2014年,小微企业生存型企业比重由21.6%增加到28.9%,生存型企业是指找不到其他工作机会被迫创业,这也反映了就业难的问题。
“在经济环境状况欠佳、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严峻态势下,小微企业生产经营步履维艰,亏损企业持续增加。我们的调查数据显示,自2013年以来,亏损企业比重由6.2%上升到2015年第二季度的26.2%;而盈利企业的比重则由78.2%下降到49%。”甘犁表示。
三成企业认为税费负担重,最盼税费优惠
流转税包括小微企业税分营业税、增值税、消费税和关税。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个体工商户2013年纳税总额为2910亿元,其中流转税缴纳总额占比62.1%,可见,流转税是我国小微企业的主要税种。
《报告》称,我国法人小微企业2014年纳税总额为23599亿元,其中流转税纳税总额占比为65.3%。2014年法人小微企业纳税额占国家税收总额比重为19.8%。税负负担是我国小微企业发展中面临的重大课题,研究发现,税费较重不利于企业进行研究开发和风险资本投资,进而不利于经济增长。
《报告》显示,超过三分之一的法人小微企业主认为税费负担较重。52%的小微企业希望政府进一步加大税费优惠力度,远远超过对降低融资门槛、扶持土地厂房用工等政府优惠政策的期待。
甘犁介绍说,我们通过和上市公司对比,从纳税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纳税额占总资产的比重、纳税额占利润的比重三方面来看,小微企业的税费负担均超过上市公司。
“尽管近年来中央一直对小微企业的纳税问题高度关注,但仍有52%的法人小微企业希望在税费减免方面得到政府的支持。这说明比起融资难,绝大多数法人小微企业更渴望政府进一步加大税收优惠政策。”甘犁表示。
一位受访的小微企业主表示,如果提高起征点,我们就可以把这部分税收节省下来,投入员工福利和培训等方面,来应对长久而激烈的竞争。
2014年10月,小微企业营业税起征点从营业收入每月2万元提高到3万元。这项措施,虽然政府少了一部分税收收入,但企业的经营成本降低了,就业人口新增了83万。
《报告》显示,如果将起征点从每月3万元提高到5万元,政府将会减少521亿元税收收入,但会新增96万个就业岗位,新增771亿元GDP,相当于国家减少1元的税收可以带来1.48元的新增GDP。
如果起征点从每月3万元提高到10万元,虽然政府会减少1589亿元的税收收入,但GDP将会增加2287亿元,国家减少1元的税收可以带来1.44元的新增GDP。减税还会新增就业284万人,单位新增就业成本为5.6万元。新增的GDP约为2015年GDP总量的0.34%,增量的5.24%。新增就业人口则为2014年全国总就业人口的0.37%。
“提高起征点将使小微企业经营成本降低,激发经济活力,增加就业岗位。”甘犁认为。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发展战略和区域经济研究部研究员宣晓伟认为,中国小微企业调查填补了我国小微企业总体数据缺失的空白,但调查中对起征点最优值的判断,还应考虑征税成本的问题。对起征点提高的推导也应有一个界限,因为涉及到行为模式、税收模式的调整。此外,地方对小微企业的税收态度是至关重要的,因此今后的小微企业研究可以在不同地区进行更深入的调查。
【中国小微企业调查】
是中国家庭金融调查与研究中心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抽样调查项目,调查内容主要包括小微企业的基本信息、组织管理、生产经营、人力资源管理、研发创新、投融资、税费等方面。2015年第一轮小微企业调查总样本规模为12000余家,具有全国代表性。包括分布在全国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80个县(区、县级市)、240个街道(乡镇)法人小微企业5601家,以及分布在全国各地的个体工商户6500余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