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志市启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24.12.2014  17:28

  近日,我市启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将《2015年——2017年尚志市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工作任务分解表》中10项37个测评指标100项内容和《尚志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分解表》中5项25条标准的相关要求,细化到各乡镇、市直各部门,力争到2017年底跨入全国文明城市行列。

  全国文明城市是我国城市的最高荣誉,是城市经济社会进步发展的标志,它不仅蕴含着十分重要的无形资产和战略资源,更是城市发展水平和综合实力的体现,对经济社会发展有着巨大的带动和促进作用。目前,我国共有368个县级市和1611个县,全国县级文明城市仅有4个,只占县级市总数的1.1%。

  我市地处“哈牡绥东对俄贸易加工区”的黄金线上,上连哈大齐工业走廊,下接俄罗斯远东滨海地区,面积8825平方公里,总人口62万,是国务院批准的哈牡之间副中心城市。我市是全国4个以抗日民族英雄名字命名的城市之一,国家一类革命老区。民族英雄赵尚志在这里点燃抗日烽火,巾帼志士赵一曼在这里血洒大地,抗联将士所体现的“百折不挠、勇为人先”的“尚志精神”成为今天尚志城市人文精神的重要依托。

  近年来,我市坚持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曾先后被评为全国最具区域带动力百强中小城市、全国“首批创建生态文明典范城市”、“中国雪都”、“中国黑木耳之乡”、“中国红树莓之乡”、中国优秀旅游城市、黑龙江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十强市(县)等。我市在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始终坚持围绕群众的需求,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已连续8次被评为全省文明城市创建先进市和文明城市,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我市将按照2014年《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县级城市)修订版》和2014年《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的相关要求,着力建设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民主公正的法制环境、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育人环境、舒适便利的生活环境、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力争通过开展各项扎实有效的创建工作,到2017年底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工作顺利达标。 (黑龙江日报 2014年12月17日 第9版)(编辑:王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