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安监局不断开拓创新全面提升行政审批工作
15.12.2014 14:08
本文来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一是印发了《伊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行政许可审批管理办法》和《伊春市安全生产行政审批八项承诺(试行)》;制定了规范窗口工作人员行为的AB角制度、否定报备制度、服务承诺制度、行政审批公开制度、行政审批首问责任制、行政审批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度等7项制度和窗口人员行为规范,保证了行政权力的有序有效运行。二是进一步简政放权,取消行政审批事项4项,转变管理方式5项,将事前审批转为事后监,减少企业负担。三是所有安全生产行政审批事项一律公开,未公开事项不得实施,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实施“一站式服务”和“首问负责制”,强化服务质量。四是压缩审批办结时限,规定所有审批事项办结一律不得超过法定时限的三分之一,对纳入绿色通道的重大项目,符合安全生产条件,手续齐全符合规定的,在申办许可时,要“一路绿灯”快速通行。
2014年截止目前,市安监局驻行政服务中心审批窗口共受理行政许可审批事项32件,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事项10件,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审查事项1件,注销许可证事项3件,所有审批事项办结率100%。真正做到了服务企业、服务大局、服务发展,得到了服务对象的一致认可,收到企业赠送的锦旗3面。(通讯员 陈媛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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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2.2014 1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