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质监局免费培训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人员两百余人

15.10.2015  11:59

  根据《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办法》、《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常规检验资格许可技术条件》的要求,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者发放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员证书,不合格者不得从事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工作。针对大庆市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机构检验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管理者责任不明、管理水平停滞不前的现状,大庆市质监局利用节假日免费举办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员培训班,共培训200余人,目前已有182人获得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员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