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质监局友好区分局全面实行 “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制度

18.08.2016  00:05

  为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规范监管行为,提升监管效能,友好分局全面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制度。

  按照质监部门的监督检查职责,制定友好分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事项名称、抽查依据、责任部门、抽查内容、抽查对象等,结合本地监管工作需要,按照全面覆盖、分级负责、动态管理的原则,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开展行政监督检查工作前,除有初步证据或线索证明明显涉嫌违法、由质监部门依法立案查处的以外,均须通过摇号、机选等方式,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为确保抽查程序公开公正,友好分局采取录像方式记录摇号、机选过程和抽查过程,确保全程留痕,责任可追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