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商务局关于转发黑商函〔2015〕1123号文件的通知

13.01.2016  12:10

各典当企业:

现将黑龙江省商务厅印发的《关于宣传贯彻黑龙江省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方案的通知》(黑商函[2015]1123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认真执行。

一、各典当企业要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提高认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办事,规范经营行为,坚决杜绝非法集资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我局成立由主管局长任组长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我局特殊行业管理处,负责工作的有序推进。

三、我局已将开展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活动内容列入全年的监管工作重点。下一步将采取现场检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每一个企业的经营行为进行综合检查与评价,发现问题,坚决从严处理。

四、各典当企业要结合年初省厅开展的《关于开展典当行业经营情况自查的通知》(黑商函〔2015〕745号)文件精神立即开展自检自查,认真填写《黑龙江省典当企业经营情况自查报告书》,一式三份,于2月15日前将纸质报告报我局特殊行业管理处。

五、我局已在2014年1月份在网站上公布了打击非法集资举报电话和邮箱,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举报。现再次公布:

联 系 人:禹宁江 王莉萍

非法集资举报电话:0451-86776354

邮 箱:[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哈尔滨市商务局

2016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