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质监局召开《大庆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宣贯会

26.11.2015  00:48


 

  《大庆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于2015年11月12日大庆市人民政府九届三十八次会议通过,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全省第一部电梯管理规范性文件。为贯彻落实好《办法》,11月24日大庆市质监局组织召开《办法》宣贯会,各县区特种设备监察部门、检验机构、电梯维保单位、电梯使用单位120人参加了此次会议。现场发放《办法》单行本2000册,宣传挂图5000套。

  本次宣贯会的主要目的是落实市政府关于大力宣传《办法》的指示要求,为下一步《办法》实施打下良好的基础。党组成员、调研员韩忠讲解了《办法》的起草过程、主要目的。特种设备监察人员详细讲解了《办法》的主要条款。《办法》一是明晰了电梯安全各方权责;二是确定了电梯使用单位的第一责任;三是鼓励电梯生产、使用、维护保养单位投保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四是鼓励使用单位采用物联网等先进科技管理手段;五是推行电梯采购招标;六是细化住宅小区电梯管理要求;七是强调15年以上电梯要加强监管;八是制定了对电梯使用单位和维护保养单位的监察通报制度。

  大庆市质监局要求各单位切实提高《办法》对提升我市电梯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高贯彻落实《办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确保《办法》顺利有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