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最近,哈尔滨、牡丹江、佳木斯、双鸭山、伊春、七台河、鹤岗、黑河、绥化、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人大常委会和中国人民解放军黑龙江省军区分别依法补选尹承云(尚志市人民政府市长)、贾大风(哈尔滨东安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车承军(省委政法委副书记,正厅长级)、孙立国(牡丹江市东安区委书记)、李玉涛(省统计局局长)、张海涛(哈尔滨铁路局局长)、杜丽萍(抚远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张云凯(佳木斯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郭长义(省总工会副主席)、王国强(宝清县人民政府县长)、李立国(中国证监会黑龙江监管局局长)、李凯(集贤县人民政府代县长)、杨殿军(省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冯伟泉(伊春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高志杰(省国土资源厅厅长)、冯德刚(鹤北林业局局长)、高岩(省委副秘书长)、唐向阳(中海石油华鹤煤化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郭龙川(省委统战部副部长)、谭宇宏(绥化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刘杰(大兴安岭地区人大工委党组书记)、董春(中国人民解放军驻哈尔滨铁路局军事代表办事处主任)为省十二届人大代表。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了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确认尹承云、贾大风、车承军、孙立国、李玉涛、张海涛、杜丽萍、张云凯、郭长义、王国强、李立国、李凯、杨殿军、冯伟泉、高志杰、冯德刚、高岩、唐向阳、郭龙川、谭宇宏、刘杰、董春的省十二届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有效。
近期,有2名省十二届人大代表因工作变动,调离本行政区域:初乃祯(大庆市)、胡兰松(鹤岗市)。有20名省十二届人大代表因工作变动或退休,本人提出辞去代表职务,有关选举单位已依法接受其辞职请求:王悦华(齐齐哈尔市)、王伟(牡丹江市)、张建平(牡丹江市)、姜英波(牡丹江市)、田志华(佳木斯市)、李传模(佳木斯市)、龚夏梅(佳木斯市)、赵淑华(大庆市)、赵毅(大庆市)、韩冰(大庆市)、戴志强(鸡西市)、艾天(双鸭山市)、许德东(双鸭山市)、孟广弟(双鸭山市)、梅殿龙(伊春市)、刘宝成(鹤岗市)、李久春(鹤岗市)、赵胜利(绥化市)、周玉环(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张柏林(中国人民解放军黑龙江省军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上述省十二届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终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王悦华、王伟、张建平、李传模、赵淑华、赵毅、戴志强、李久春、周玉环的省十二届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终止后,王悦华、周玉环的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王伟的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委员、民族侨务外事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张建平的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委员、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李传模的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委员、民族侨务外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赵淑华的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委员、人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相应终止,赵毅的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委员、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戴志强的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相应终止,李久春的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相应终止。
目前,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575名。
特此公告。
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6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