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鸭山中院:学习贯彻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 全面推进工作落实
11月9日,双鸭山中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黑龙江省十二届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精神,传达贯彻中央、省、市委扫黑除恶推进会议精神,最高法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精神暨“基本解决执行难”总攻阶段动员部署视频会精神,全省中级法院新闻舆论宣传工作会议精神,全省法院审判执行工作推进会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具体措施。党组书记、院长田守明主持会议并讲话,中院各部门副职以上干警及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列席会议。会议落实“会前学法”部署,集中学习了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
会议强调,两级法院要深刻认识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和民营企业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的意义,树立平等保护的理念和观念,充分发挥审执职能作用,积极作为,让企业和当事人感到温暖,依法审理好执行好涉企业特别是涉民企案件,依法平等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切实维护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为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会议要求,全市法院要形成合力,全力抓好审判执行工作,一是进一步提高效率,制发全市法院质效周通报,每周召开院长办公会,对审判执行形势进行分析研判,随时跟进,加大督办工作力度;二是进一步提高质量,加强案件评查问责的力度,加强上下沟通交流的力度,加强类案指引;加强和完善专业法官会议的作用,强化合议庭作用,规范、加强监督权行使,发挥院庭长办理案件的示范作用;三是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强四类案件的监督,深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审判程序,严格审限管理,提高案件质量。
会议还对相关重点工作作出部署: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要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坚决维护”;二是推进改革,加快创新,落实规范保障服务促进审判执行工作的审判管理机制;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委领导的执行联动机制和联合惩戒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规范执行和强制执行机制,按照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标准和要求,加大执行力度,规范执行行为,坚持依法妥善处理涉民营企业执行案件,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四是以党的建设为统领,打造过硬法院队伍,适应司法办案新形势;五是进一步加强代表委员联络工作,落实责任领导、责任部门,主动汇报工作、倾听意见建议;六是进一步加强安保、财务、档案等项法院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