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点2016•展望2017”系列报道之五
编者按: 2016年是学校“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学校迎接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全面深化综合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学校更名大学后胜利召开党代会、提出“三步走”发展战略和“百年名校”梦建设目标的起步之年。一年来,学校党委和行政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载体,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以人才队伍建设为关键,以全面深化改革为动力,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己任,团结和带领全校师生员工立足应用、精准育人,凝心聚力,开拓创新,在教学、科研、学生工作、后勤服务以及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等各个方面都取得了长足进步和可喜成绩。
年末岁尾,正是盘点收获、积蓄力量的好季节。为了全面总结一年来学校的办学成绩,传递科大转型发展的好声音,激发师生员工的正能量,我们特编发“盘点2016·展望2017”系列报道,与全校师生共襄盛举,再攀高峰。
我校2016年民生工作取得新成绩
一是核发超课时费用,保障教师合法权益。 在学校党委和行政的高度重视下,人事处会同教务处、科技处等部门经过反复调研论证、分析测算,制定了教师超学时发放办法,顺利完成了两年半教师超学时课时费的核发工作。全校共计为900余名一线教师核发超学时课时费550万元,人均核发6000元,倡导多劳多得、优劳优酬的分配精神,体现了学校对广大教师的关爱,维护了广大教师的合法权益。
二是设立博士生活补贴,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为鼓励、吸引和留住人才,经学校7届128次党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从2016年1月起对我校获得博士毕业证和学位证人员每月发放300元的生活补贴,为稳定我校人才队伍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是全力攻关,实现教工参加公务员医疗补助。 为提高全校在职在编和退休人员医疗费报销比例(离休人员由省里负责统一制定医疗补助政策),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责成校人事处向省医保局申请,为全校在职在编和退休人员办理了参加省直公务员医疗补助,从2016年10月考试执行。同时积极开展公关协调,将参加鸡西市医疗保险的68人的参保地转移至哈尔滨,确保受益对象全覆盖,学校每年需要支出570余万元。目前已经有很多教职工因此受益,纷纷向学校表达了感激之情。
四是规范管理,经审批252人进行入统发工资。 按照国家和我省统一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工作的实际,人事部门利用一个寒假时间,通过审阅档案,补齐相关审批表,使我校2007年以来已经办理完落编手续,但因我校职称结构比例超设而未能进入统发工资的252人进入统发工资的审批。最后,经上级有关部门审批,自2016年4月期这些人员均纳入了统发工资。这项工作既规范了学校人事管理、回应了广大职工的热切期盼,也是化解潜在不稳定因素、减轻学校财经压力的重要工作。
五是 顺利完成教职工工资和养老金调整工作。 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离退休人员和在职工工资和养老金调整工作分两步进行。一是退休人员的增资已经纳入11月份统发工资,并从2016年1月进行了补发,退休人员人均月增资320多元。二是在职和离休人员也已经按照要求完成了核算报批工资,并将在2017年1月纳入统发工资,从2016年7月补发部分年底前将通过财政授权的方式补发到位。据初步统计,在职人员人均月增资420多元,离休人员人均月增资670多元。
六是制定并实施 岗位绩效津贴发放暂行办法。 在充分吸收借鉴我校2008年以来一直实行的岗位绩效津贴费分配办法中好经验好做法的基础上,为进一步深化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改革,使管理重心下移,充分发挥二级学院在分配中的主体作用,人事处会同相关部门对学校岗位绩效津贴发放暂行办法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对教师额定完成的工作量标准进行了下调,并对超学时课时费标准进行了适度上调,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广大一线教师的待遇。
七是全力做好职工住房货币化补贴工作。 后勤管理处按照“分类推进,逐步解决”的原则,认真践行“以师为尊、为师服务”的服务理念,主动克服人员少、事多繁杂、信息量大等困难,如期完成2016年离退休职工住房补贴资金的发放工作,先后分五次完成发放资金771.9万元。同时,完成了207人的2017年教职工住房分配货币化补贴报批和审核工作,审批补贴金额计698万元。2016年省财政补贴比例为54.84%,2017年省财政补贴比例为59.69%,省财政补贴比例逐年提高。现已经启动了2018年职工住房补贴的档案建档工作,确保我校职工住房货币化补贴工作分批次逐步推进落实。(赵景全、陈玉秋、程志刚/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