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讷河市屠宰检查所所长套取国家补贴100多万

21.10.2015  12:06

  屠宰企业养猪,必然会发生病死猪、病害猪的情况,为了减少屠宰企业的损失,并且防止这些病害猪流向百姓餐桌,国家为屠宰企业提供了病害猪损失以及无害化处理的880元补贴。但我省一些屠宰企业的主管部门人员却打起了财政补贴的主意,违规套取国家补贴。

  原讷河市屠宰检查所所长杨某和妹妹合伙经营一家屠宰厂,并套取国家补贴100多万元。像这样涉嫌贪污、玩忽职守的人员,我省检察机关在一年多的时间共查处了51人,他们给国家造成损失2700多万元。

  屠宰检查所所长开屠宰厂套取国家补贴100多万

  2004年,犯罪嫌疑人原讷河市屠宰检查所所长杨某和妹妹共同投资经营讷河市拉哈生猪定点屠宰厂,2007年11月至2013年,该屠宰厂虚报病害猪及病害产品数量,套取国家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贴70多万元。2012年当地四个定点屠宰厂套取的国家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贴款合计1.6万多元,讷河市财政局将款拨入拉哈帐户,该笔款在拉哈生猪定点屠宰厂支出帐中列支,未支付给四个屠宰厂,两项合计72万多元,其中讷河市屠宰检查所以办公费用的名义扣了1.2万元,剩余71万多元杨某与妹妹平分。

  另外,犯罪嫌疑人杨某在2008年12月以安某某的名字弄虚作假注册了讷河市友好生猪定点屠宰厂,经检察机关侦查,该屠宰厂实际并不存在。从2007年11月至2013年,该屠宰厂以虚报病害猪及产品数量的方式,套取国家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贴款30多万元。从始至终,杨某涉嫌贪污数额达到100多万元。此外,杨某还利用职务之便,帮助企业套取国家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贴款,涉嫌玩忽职守数额达到143万多元。

  监管处干部不到屠宰现场看了报表照片就签字

  2008年至2011年,原哈市商务局畜禽屠宰监督管理处副处长田某和调研员宁某在各自负责的辖区内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财政补贴工作的审核、申报和监管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只审核了各屠宰企业上报的病害猪无害化处理报表、照片等书面材料,未按规定到屠宰企业进行现场检查、监督,对各屠宰企业上报的材料以简单估算、核减的方式确定病害猪数量。

  而哈市商务局畜禽屠宰监督管理处副处长刘某在明知未派人到场监督无害化处理的情况下,只听取审核人的汇报,便在申请2009年度和2011年度无害化处理财政补贴函上签字发文,向哈尔滨市财政局申请补贴,致使2008至2011年度哈市辖区内生猪定点屠宰企业骗取补贴,造成国家专项财政补贴资金损失675万多元。

  其中,宁某负责的2010-2011年度损失400多万元,刘某负责的2009、2011两年损失359万多元,田对全部损失负责。上述三人均被法院以玩忽职守罪作出有罪判决。

  造成损失2700多万元51人被查处

  据黑龙江省检察院介绍,2013年下半年,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通过案件分析发现了一起涉及套取病害猪无害化处理专项财政补贴渎职犯罪的线索,而且该领域可能存在普遍性的违法犯罪问题。省院反渎局先后对全省13个地市、200余个屠宰点,套取财政补贴在40万元以上的犯罪行为进行了专项打击,一年多的时间共立案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贪污贿赂、诈骗等51人,其违法犯罪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2700余万元。□记者史东旭

编辑:谢亚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