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农民进城买房可按年还贷
25.03.2016 09:06
本文来源: 新华网黑龙江频道
新华社济南3月24日专电(记者陈灏、席敏)山东省住建厅、金融办等部门日前联合推出政策,对农民进城购房进行支持。
山东省住建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山东省住建厅、金融办及农业银行山东省分行新近推出“农民安家贷”,对农民进城购房提供支持。这一产品主要针对18至55岁的农民或新入城镇户籍未满1年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劳动能力的农民,首付款比例最低可执行20%。首付款比例达到30%及以上的,可执行0.9倍基准利率优惠。对区域内竞争性楼盘购房客户、评分较高的优质客户,可执行更加优惠的利率。
在还款方式上,山东省提出借款人可采取按月、季、半年或按年的还款频率;提前归还按揭贷款的,免收违约金。山东省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将与当地农行对接,开展公积金与“农民安家贷”组合贷款;同时,金融监管部门将支持融资担保机构与农行对接合作,为农民进城购房信贷业务提供增信服务。(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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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3.2016 0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