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鸭山市院开展“正风肃纪、专项治理”活动

08.07.2014  20:17

      近期,双鸭山市检察院为进一步转变检察队伍工作作风,加强制度机制建设,促进案件处理实体公正、程序公正、规范高效,以夯实检察工作群众基础和工作基础为目的,结合推进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开展了“正风肃纪、专项治理”活动。

      该院党组召开会议,研究制定了“正风肃纪、专项治理”活动实施方案,召开了动员大会作了动员部署。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恒源要求全市检察机关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组织开展本次专项治理活动,认真解决在检察机关及检察干警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该院成立由党组书记、检察长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基层院检察长和市院机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活动领导小组,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一是领导班子的主体责任。市院党组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认真负责、精心组织,自上而下、以上带下,确保专项治理活动扎实深入开展。二是党组书记的第一责任人责任。党组书记、检察长亲自过问并与市院党组研究“正风肃纪、专项治理”活动工作方案的制定,切实加强对整改落实工作的领导。三是领导班子成员的分管责任。市院各党组成员负责分管战线专项治理活动,帮助查摆整改具体问题,对分管干部的整改方案审查把关,并督促其解决好存在的突出问题,推进分管领域的专项治理活动取得扎实成效。逐步形成上级带下级、主要领导带班子成员、领导干部带一般干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该院紧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分“学、查、改、建”四个阶段进行。一是开展学习教育。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报告、党章、习近平总书记的一系列重要讲话和上级规定的学习内容;广泛开展“怎样才是好检察官”、“怎样做好检察官”大讨论和“假如我是服务对象”大讨论活动;开展业务培训、岗位练兵等活动。二是查摆“四风”和群众反映强烈突出的问题。对照习近平总书记“三严三实”要求和市委“十项制度”规定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建议,剖析反面案例、分析涉检信访案件,查找“四风”问题的具体表现;结合检察机关的各项规定、禁令,加强明察暗访和执法检查,及时发现、受理滥用职权、粗放执法、滥用强制措施,搞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借权营生等问题;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搞权钱交易,接礼受贿等问题;该立案不立案、拖案不办、压案不查的问题。三是整改“四风”及群众反映强烈突出的问题。针对查摆出的“四风”问题,制定操作性强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做到边查边改。坚持严标准、严措施、严纪律坚决查处违纪违法干警。通过从根源上治理“四风”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有效防范和解决检察干警存在的无视群众利益、侵害群众权益、伤害群众感情的问题。四是健全完善制度。围绕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强制度机制建设,促进案件处理实体公正、程序公正、规范高效。结合检察机关实际,重点健全完善办案责任制、办案说情登记制度以及规范权力运行和强化办案监督方面的制度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