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岁少年拿万元压岁钱买手机送“女友”

26.02.2016  11:44
  11岁的东东拿“压岁钱”买了部近万元的手机送给心仪的女孩,可这却愁坏了他的爸妈,这么败家可不行,礼物得要回来,可他送礼物是自愿的,人家不还怎么办?还有,孩子花“压岁钱”就没有限制吗?假期刚过,众多父母便来到律师事务所,一问究竟。

  大年初七是情人节,11岁的东东拿“压岁钱”买了部1万多元的手机送给心仪的女同学。平时,东东就想找机会表示一下,这回赶上过年,又碰上“情人节”,再加上收了不少“压岁钱”,东东觉得自己一定能得偿所愿。同样,12岁的小丽买了2万元左右的高档电脑送给高她一年级的“小帅哥”,同时还贴心地送给对方一个高档游戏手柄,因为对方是“赛车高手”。

  近日,记者从黑龙江信诚、龙房川等多家律师事务所了解到,春节期间,拿“压岁钱”互赠高档电子产品成了很多“小情侣”们的选择,可这却让他们的爸妈很郁闷。从事建材生意的张先生说,让儿子东东保管压岁钱,是想培养他的理财意识,可他却学会了大手大脚和早恋,因此礼物得要回来。可人家能还吗?还有,压岁钱给孩子,可他就能随便花吗?在咨询律师并得到肯定答复后,张先生先是找到东东的女同学索要手机,可对方不愿归还。张先生只好与对方父母沟通,才拿回了手机。

  律师孙可超告诉记者说,根据相关法规,对于东东这个年龄段的孩子,为保证其利益不受损失,孩子处置大额财产,应征得父母同意。孩子擅自送礼,是一种“效力待定”行为,应在父母的监督下进行,否则便属于侵犯未成年人合法财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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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法通则》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16周岁至18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不在此列),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进行大额财产转移,需要法定代理人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