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红岗区检察院突出网络定位强化监督实效

22.08.2014  11:53

  黑龙江新闻网讯(李奕歆赵兴德)今年以来,大庆市红岗区检察院通过GPS网络定位管理,对监外罪犯监管的检察监督工作实现电子化和规范化,加强了对矫正对象的管理监督,为监外执行罪犯顺利完成改造、重新回归社会发挥了重要作用,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通过社区矫正检察联络室实行网格化管理。该院通过“社区矫正检察联络室”,依法受理社矫对象及亲属的控告、申诉和检举,对侵犯社矫对象合法权益的行为及时提出纠正意见。依法接受对社区矫正对象中违法、违纪及存在的不安定因素和苗头性问题的举报线索,做到早发现,早化解。随时掌握社区矫正对象的思想动态和诉求,协调相关部门提供相应的帮助。对社区矫正工作中发生的重大事故和重大事件第一时间进行通报,采取有利的帮教管理措施化解社会矛盾。进一步使社区矫正检察工作重心下沉。

  搭建矫正对象“电子围墙”网格化监管。该院加强与公安机关、司法局和法院等部门的联动,建立全区监外罪犯详细、全面的基本信息数据库,对监外罪犯的监管情况和检察监督等有关情况进行了详细的登记。依托基层检察联络室,对辖区所有社区矫正对象的手机均进行GPS定位,实施“网络定位管理”,将矫正对象动态连通。矫正对象一旦离开红岗区、大庆市、黑龙江省,信息将立即发送至矫正专管员手机上,犹如给矫正对象上了道“电子围墙”。使干警足不出院就可以真实、详尽地掌握矫正对象的实时信息,进行实地监控。

  推行动态“矫正日志”网格化记录。该院建立了“矫正信息日志”,将社区51名基层司法员涵盖其中,定期深入社区、村屯等,确定监督重点,有针对性地查阅台账、反馈矫正信息、风险评估矫正对象,及时掌握社矫对象第一手矫正信息和动态,发现问题苗头及时处置,提高监督的主动性、针对性和有效性。针对“矫正信息日志”中显示社区诈骗案件攀升问题,该院一方面加大矫正力度,从源头遏制,一方面加大普法宣传,提高居民防范意识,接受重点矫正的7名社区矫正对象均未发生重新犯罪。

编辑:王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