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红岗法院召开打击制售伪劣商品犯罪新闻发布会

15.07.2016  02:40


  7月14日上午,大庆市红岗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近3年来打击制售伪劣商品犯罪情况,并公布了三起典型案例。

  近3年来,红岗法院共受理各类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类犯罪10件,判处犯罪分子22人。其中,生产销售伪劣产品3件3人;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1件3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2件7人;生产、销售假药4件9人。

  针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类犯罪涉及面广、社会危害严重的特点,红岗法院对此类案件高度重视,多措并举:一是严把证据关,坚持证据裁判原则。确保在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基础上对被告人定罪量刑,加大财产刑的处罚力度,严格缓免刑的适用,并适用禁止令,对有危害食品安全犯罪行为的被告人禁止其在一定的期限内再次从事食品的生产、销售行为。二是强化协作配合,建立横向联络机制。与公安局、卫生局、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药品管理局联合构建专项联络机制,畅通信息渠道,注重协作配合,形成整体合力,最大限度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行为。三是加大案件公开审判力度。邀请相关管理部门、食品行业代表等旁听庭审,在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同时,提升震慑和警示该类违法犯罪活动的力度,同时加大对食品安全法律的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