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创新造林绿化工作机制充分调动社会各界造林积极性
04.07.2014 17:17
本文来源: 林业厅
黑龙江省在造林绿化工作中坚持“谁造谁有,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到造林绿化中来。各地创新机制,采取多种措施吸引社会各界参与到造林绿化中来。
一是个体承包造林。以农民为主体承包造林地块进行造林。二是股份制造林。对于造林地块较大,一人承包投资有困难的百亩以上地块,采取股份制造林的模式,按股投资,风险共担,按股分红。三是招商引资造林。对于造林面积较大,要求标准较高,投资数额较多且群众投资有难度的区域,采取招商引资的形式,吸引热爱造林事业的有识之士投资造林。四是竞价发包。对于群众热情高,多人有意承包的林带,采取竞价式发包的形式,优选造林主体。五是降低承包费。对机动地、坝外地、河套地降低承包费。六是无偿赠与。对一些立地条件差、造林难度大和地处偏远、零星分散的农林地可无偿提供给个人造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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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7.2014 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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