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工农区法院严守“三严三实” 促进司法作风建设

09.11.2015  19:37

        鹤岗市工农区人民法院把“三严三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促进司法作风建设。

        履行法官职责,办好每一件案件。强化院、庭长的管理责任,裁判文书由庭长、分管院长统一签发,重大案件由院、庭长全程跟踪指导。讨论、决定重大复杂案件,协调、统一裁判立场,所有重大、疑难案件,必须经审委会集体讨论后方可判决,用集体智慧解决难案,提高裁判质量。积极关注当事人诉求,实行院长集中接访、回访案件当事人等,从当事人的来信来访中,及时发现、解决问题。

        强化服务意识,司法过程更亲民。群工农法院不断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层次,提升便民诉讼中心服务“软实力”。健全服务承诺等制度,切实文明服务、规范服务。在法院设立诉讼服务大厅,实现除开庭以外的所有诉讼事项的一站式服务。加强诉讼指导,针对当事人法律知识欠缺的实际情况,全面实行了权利义务告知、诉讼风险提示,指导当事人举证,引导群众依法诉讼,达到公开、透明、有尊严、有亲和力。

        树立群众观点,贴近基层服务。积极开展送温暖活动,“三严三实”活动开展以来,组织法官深入深入社区召开座谈会4次,广泛收集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20余条,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化解邻里矛盾纠纷5件。组织法官为学校上法制课2次。法官还利用工作时间随时向当事人解答法律咨询,切实将优质司法服务送到群众身边。不仅使法官拉近了与群众的距离,而且还提高了自己做群众工作的能力。

        强化廉洁意识,守住公正底线。院党组坚持对干警进行经常性的司法廉洁教育,加强廉政建设,引导干警走“正路”。注重加强廉政监督,引导干警不走“歪路”。通过剖析违法违纪的反面典型案例,使干警们更加明确了自己的身份和职责,触及了灵魂,增强了以案为鉴,敬职勤政的意识,增强了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主观能动性。开展司法巡查和审务督察工作。不定时抽查工作纪律,通过抽查,及时纠正审判执行工作中的不当行为,使广大干警意识到监督无处不在,真正做到干净干事、干事干净。

        推进阳光司法,以公开促公正。工农法院自觉把法院工作置于党委、人大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当事人旁听案件,听取对法院各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推进人民陪审员工作,使人民陪审员工作与法官的法律知识形成互补,在阐明专业问题、化解当事人矛盾等方面,发挥了显著成效。设立人民陪审员办公室,方便人民陪审员交流陪审经验,学习法律知识。人民陪审员发挥来自群众的优势及专业技能,积极参与案件审理,有效化解矛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