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工商提醒我省广大市场主体:距年报截止仅余3个月
黑龙江新闻网24日讯(记者 曲静)按照国务院通知和《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相关法规规定,2013及2014两年度企业、个体工商户和2014年度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公示)工作,将于今年6月30日结束。按期报送(公示)年报是每个市场主体应尽的法定义务,未按期报送(公示)年报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异常状态,从而严重影响其正常生产经营。24日,省工商局召开新闻发布会,提醒我省广大市场主体:距离截止时间仅余3个月,抓紧时间年报。
随着商事制度改革逐步深入,全新的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制度取代了传统的年检验照制度。但我省还有不少市场主体对年报认知不足,以为年检取消了,企业就没事了。截至目前,我省企业2013年度年报率为30%,2014年尚不足20%。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均不足10%。
按照新规,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当年设立的企业,自下一年起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企业通过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部门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政府监管部门不再对企业公示内容进行事先审核,信息一经公示,全社会即可查询。农民专业合作社应通过所在省市区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其年度报告并公示。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既可以选择网上报送,也可以到辖区工商(市场监管)部门纸质报送,并自主决定是否公示其年度报告。选择网上报送年度报告的个体工商户,应当作出是否公示其年度报告的决定;报送纸质年度报告的,视为不公示其年度报告。
省工商局提醒龙江百万市场主体,时间紧迫,市场主体赶紧在规定期限内报送(公示)年报。具体报送方式请登录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官网“信用公示”窗口(网址:htt p://www. hl j aic. gov.cn/)或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黑龙江)网站(网址:htt p://gsxt. hl j aic. gov.cn/)在线查询。
编辑:刘晓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