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瘦身”至120个工作日以内 2020年底压减至100个工作日以内

04.09.2019  16:50

  《黑龙江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日前发布。《方案》要求,到8月底,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间压减至120个工作日以内(包括行政审批、备案和由审批部门组织、委托或购买服务的技术审查和中介服务以及市政公共服务报装等事项的办理时间),初步建成省级和市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框架和信息数据平台。到今年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相关系统平台互联互通,并实现与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到2020年底,全流程审批时间压减至100个工作日以内。哈尔滨新区要建成更加精简、高效的审批管理体系。

  《方案》提出,审批制度改革覆盖工程建设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和公共设施接入服务全过程,包含行政许可等审批事项和技术审查、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以及备案等事项。《方案》所称工程建设项目主要是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不包括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

  《方案》要求精简审批环节。将自然资源部门负责的规划核实、土地核验等合并为一个验收事项。转变管理方式,对于能够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方式替代的审批事项,调整为政府内部协作事项,并建立协作机制。调整审批时序,地震安全性评价在工程设计前完成即可,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价等评估评价和取水许可等事项在开工前完成即可;将供水、供电、燃气、热力、排水、通信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报装提前到开工前办理。简化社会投资的中小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对于带方案出让土地的项目,不再对设计方案进行审核,将工程建设许可和施工许可合并为一个阶段。实行联合审图和联合验收。将消防、人防、技防等分散的技术审查并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制定限时联合验收管理办法,自然资源、住建、人防、档案、市政公用等部门对建设项目统一现场查验,统一竣工验收图纸和验收标准,并出具验收意见。对申报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和要求的,竣工验收备案即时办理。对建设用地审批、城乡规划许可和不动产登记等环节的多项测绘业务,实行“一次委托、多测合一、联合测绘、成果共享”。

  《方案》要求,8月底前,初步建成省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和覆盖市(地)各部门以及市、县、区各层级的市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实现市级系统和省级系统数据对接,省级系统和国家系统数据对接。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统一赋码,网上统一受理、并联审批、实时流转、跟踪督办、电子归档,实现审批全过程由各相关部门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办理的运行模式。实行“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一张表单”整合申报材料,“一套机制”规范审批运行,并建立依法推进改革的长效机制。(作者:吴利红 孙思琪)

(责任编辑: 郑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