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工贸行业领域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实施方案的通知

23.08.2016  05:05
黑安监发〔2016〕29号

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工贸行业领域防范和遏制
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地)、省直管市安全监管局,省农垦总局、森工总局安全监管局:

      为防范和遏制工贸行业领域重特大事故发生,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工贸行业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意见的通知》(安监总管四〔2016〕68号)和《黑龙江省2016年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工作方案》(黑安发〔2016〕7号)部署,省安全监管局组织制定了《黑龙江省工贸行业领域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黑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8月22日

附件:

  • 黑龙江省工贸行业领域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实施方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