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三重要求确保完成文化产业普查数据采集汇总工作
为全面摸清伊春市文化产业发展基本状况,掌握全市文化产业分布状况和特点,把握文化产业发展规律,为各级党委政府制定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及推进政策提供科学依据。自今年8月起,全市开展了全市文化产业普查工作。对全市境内主要从事文化产品生产、销售和提供文化产业服务的法人的单位、非文化法人所属的文化产业活动单位和文化个体经营户的资产情况、生产经营情况及财务人员等情况进行普查。
开展全市范围内的文化产业普查,在全市尚属首次。为保证普查工作有序进行,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全市各级普查工作者牢记三重要求,根据普查名录,依据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和含有部分文化活动的行业类别,采取逐户走访的方式进行登记。
一是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准确把握文化产业普查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切实增强做好普查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各地各部门都高度重视,把此项工作作为全面了解掌握本地区本部门文化产业发展情况的重要抓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专门机构,做好人员、物资等保障。并按照统一的工作部署、时间安排和操作规范,制定具体工作推进方案,按照要求细化任务、明确时限、落实责任。
二是抽调精兵,提高素质,认真配备文化产业普查人员,精心抓好业务培训。本次普查文化经营单位数目众多、分布零散、流动频繁,各县(市)、区(局)加强人员选配,充分利用社区工作人员对本辖区文化企业经营情况了解,认真组建好普查队伍。统计部门加大对普查人员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采取集中培训、逐级培训等办法,让他们充分了解普查工作的使命和任务、内容和方法、责任要求,切实担当起普查责任。
三是科学严谨,确保质量,全面夯实文化产业普查各项保障,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各级普查工作者始终将数据质量第一的意识贯穿到普查工作任务布置和数据采集、审核、处理等每个环节和各个方面。严格遵守普查制度和方案,普查中努力做到不重不漏,确保普查情况不失真、普查数据不含水分。
审核、签发人:矫继宽 撰稿人:周焕平 责任编辑:古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