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哈尔滨市专利优势示范企业资助申报通知

23.06.2014  13:00

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我市企业专利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全面提升,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加速我市创新型城市和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建设,依据哈尔滨市科学技术局、哈尔滨市财政局《哈尔滨市专利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哈财教〔2014〕70号)精神,现将哈尔滨市专利优势示范企业资助申报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适用于哈尔滨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专利技术产品研制、开发和生产的企业。企业成立一年以上,注册资金在50万元以上,年销售或服务收入在200万元以上,研发支出占销售收入的2%以上,利润总额或应交税金(或利税)50万元以上,资产负债率不高于60%。
  二、申报条件
  1. 专利申请数量和质量处于全市同行业较高水平,近三年专利申请量15件以上,其中发明专利申请占40%以上。
  2.专利运用和转化能力较强,专利转化率70%以上,其中发明专利转化率40%以上,专利产品或专利技术服务销售额占企业总销售额30%以上。
  3.建立了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和激励机制,有健全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配备专利管理人员,有较高的知识产权经费投入。
  4.实施国家标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 29490-2013),开展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工作体系建设工作。
  5.开展了专利信息利用和专利数据库建设,制定本企业相关产品的专利分析报告,建立本企业专利数据库,拥有核心竞争力的自主知识产权产品。
  6.建立日常化、制度化的知识产权培训机制,分层次、分阶段对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知识产权培训,企业管理和技术人员知识产权普及培训率达到90%以上。
  7.高新技术企业、积极申报高企认定的企业和承接在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专利技术成果的企业优先选择。
  三、资助标准
  专利优势示范企业示范期为两年,资助经费15万元,示范期满,我局将统一组织验收。
  四、申报方式
  申报企业应提交以下材料:
  1.哈尔滨市专利优势示范企业申报书;
  2.绩效申报表(一式三份不装订);
  3.近三年专利申请明细;
  4.专利技术转化和发明专利转化情况及所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证明;
  5.知识产权战略研究和实施、知识产权管理规章制度、专利管理机构设置、专利工作经费投入等证明材料;
  6.各级管理和技术人员参与知识产权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7.其他证明材料。
  将纸件申请材料装订一式两份及电子版报送专利管理处。
  五、申报截止时间
  2014年8月13日
  七、联系人及方式
  专利管理处  武英华  82303722
  邮箱: [email protected]


   附件:哈尔滨市专利优势示范企业申报书


哈尔滨市科学技术局
2014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