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东安区法院六项措施狠抓执行质效
牡丹江市东安区人民法院以执行实效作为检验解决执行难的标准,优化司法资源,科学分配任务,制定工作方案,争取实现最大化提高执行效率,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
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执行警务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东安区人民法院执行警务化改革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院长周涛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李长河、执行局局长王牧任副组长,执行局和司法警察大队为成员,统一协调指导全院的执行警务化改革工作。
强化配合衔接。发挥执行指挥中心的指导作用,下设四个执行团队,执行团队按1名员额法官、1名法警和1名法官助理辅助的“1+1+1”的模式组成,分工协作开展执行工作,实现执行队伍与司法警察队伍强强联合,提升案件综合结案率和实际到位率,提高执行案件质量。
科学规范执行。加大执行工作规范力度,每周召开执行工作例会,通过会议统一思想,规范工作内容,集思广益,制定行之有效、创新的执行措施。对每次会议布置的任务,跟踪到位,总结到位,为下一次集中行动积累丰富经验。
信息化科学管理。在执行案件节点控制、网络财产查控、执行案件程序流转、网上司法拍卖、执行案款管理、电子档案扫描等方面,做到公开透明,全程跟踪,并纳入执法办案绩效考评档案,进一步强化执法记录仪的全面规范应用,提高执行工作透明度。执法办案全程留痕,固定证据,留存备查。
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多媒体、电视台、微博、微信、报纸等媒体,第一时间跟踪报道,执行工作的典型案例和活动实效,将执行警务化改革亮点宣传到位,积极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执行观,发挥执行宣传阵地的正面作用,引导公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为基本解决执行难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加强队伍管理。进一步加强执行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能力建设、廉政和作风建设,切实提高队伍的执行能力和水平。学习执行工作的业务知识,掌握最新的执行改革精神和法律法规,锻炼过硬本领,以考促学,建设一支精良的执行警务队伍。加强纪检在执行警务化改革过程中的内部监督作用,对执行警务化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严格督察,发现一起,处理一起,保证执行警务工作的公正透明,风清气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