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中院“我为群众办实事”:全省首家!哈尔滨市两级法院全面启用电子票据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近日,为满足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同时进一步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聚集,哈尔滨市两级法院在全省法院率先全面启用电子票据,使缴纳费用、领取票据更加方便快捷,切实为当事人提供便利。
系统升级,便民利民。为推动电子票据广泛应用,实现费款缴纳流程信息化管控,哈尔滨市两级法院自8月2日起全面启用电子票据系统,利用信息化手段,进一步规范诉讼费、执行款等涉案款项收付管理,方便群众办理诉讼事宜,同时也提高了法院工作效率。电子票据系统启用后,当事人能够在成功缴费后立即查看并下载生成的电子票据,相关信息直接自动回传到“数字法院系统”自动入卷,办案人无需单独领取票据归档。
扫码取票,操作便捷。电子票据是从省财政厅票据管理平台获取,纳入财政统一管理,与原纸质票据具有同等效力。哈尔滨市两级法院的诉讼费、执行款、刑事被害人赔偿款等涉案往来款均可使用电子票据。启用电子票据后,当事人通过扫描“电子票夹”二维码,使用在法院立案登记时预留的手机号登录或者该手机号绑定的微信号快速登录,点击“票夹”即可自动获取电子票据并查看票据信息,既减少了当事人到法院窗口排队取票的烦恼,节省了当事人的时间,同时也方便保管,防止票据遗失。启用首周,当事人共通过该系统生成电子票据7385张,总计完成缴费811.2万元。
服务企业,优化营商环境。我市某大型国有银行法务部:我行涉及一起经济纠纷,需要通过诉讼方式维护我行的合法权益,但相关案件标的额较大,诉讼费缴款将近300万元,根据我行财务要求,如果发票不能当日收到就要形成垫款,银行超百万垫款需要请示总行审批,而总行的审批流程严谨,如不能在十个自然日完成将影响法院立案。经与法院沟通,法院表示近期刚刚上线一套网上自助发票系统,在缴款几分钟后就可以打印发票。我行缴款后,按照操作指引立刻取得了电子发票,避免了垫款审批给我们带来的诉累,希望哈尔滨法院能够推出更多便民利企举措,为我们企业发展给予法律支持。
哈尔滨市两级法院启用电子票据系统,是积极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体现,系统启用,一方面方便了群众在线办理诉讼事宜,更好地实现“让群众只跑一次”以及企业标的额大、案件量大的票据短期归档,另一方面也方便审判执行法官,免去了打印票据归档的工作环节,提高了审判执行效率,进一步推进“无纸化、信息化”办公,更好地服务群众,切实推进了队伍教育整顿及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工作动力和实实在在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