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健康扶贫工作深入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13.12.2016  16:40

市卫生计生委党委高度重视健康扶贫工作,把健康扶贫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摆上了重要日程,聚焦重点环节,精准施策发力,聚力攻坚克难,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得到了省卫生计生委和市委市政府充分认可。

一、精心组织,高位谋划。成立了以委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健康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与12个地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常态联络机制,联合市扶贫等10部门印发了我市第一个行业扶贫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全市健康扶贫工作20项重点目标任务和时间表和路线图施;形成了委机关《实施方案》,细化分解了32项工作任务,强化了责任目标,建立了重点任务清单;协调市民政、财政等部门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健康扶贫工作的通知》,实化了5项优惠政策,建立了9项工作机制,明确了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各级新农合经办机构和医疗救助机构职责任务。12个地区陆续制定出台了“1+N”政策措施,建立完善了工作机制,全市健康扶贫工作取得良好开局。

二、精确核查,分类施治。今年6月初,组织12个地区基层医疗机构近2000名医务人员,集中利用近1个月时间,全部完成了177个乡镇、1436个行政村、20999户、44336名因病致贫、返贫人口建档立卡工作。在此基础上,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进行分类和动态管理,针对重点人群、重点病种,开展重点救治,尤其对患有大病和慢病患者,落实有区别的分类救治措施。从2016年起,在全市范围内选择疾病负担较重、诊疗路径清晰、疗效确切的终末期肾病等9种大病患者进行集中救治,切实减轻贫困大病患者费用负担。11月初,完成了全市因病致贫人口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疗费用、报销费用、自负费用和兜底费用测算,形成了情况报告,为政府建立兜底保障机制提供了决策依据。各地普遍对因病致贫人口做到村有档案、镇有台账、县有信息库。

三、精准施策,靶向扶持。推进落实贫困人口新农合、大病保险和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三项制度全覆盖;推进落实参合贫困人口就医“住院就医费用报销比例在医疗机构原规定比例基础上,增加5个百分点,降低或取消起付线;大病保险合规费用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适当提高或取消年度封顶线”等优惠补偿政策;将终末期肾病等9种疾病纳入新农合大病保障范围,实行单病种限价付费管理;将贫困残疾人开展的运动疗法等9种康复项目纳入新农合补偿范围;将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基本医疗救助、重特大疾病救助、临时救助和慈善救助范围,实施优惠救助政策;在全市二级以上医院推行“一免五减”优惠政策,确保了农村贫困人口“看得起病”。

四、精细保障,多措并举。巩固贫困地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成果,落实贫困地区乡村医生多渠道补偿政策和离岗退养生活补助,合理提高医务人员薪酬待遇;试点推进分级诊疗、“一站式”结算和“先诊疗、后付费”机制建设;推进完善贫困地区定点医疗机构信息管理系统,逐步实现新农合系统和医院HIS系统贫困人口身份自动识别;着力推进新农合与医疗救助管理系统无缝链接,逐步实现贫困人口就医费用结算依次由新农合到大病保险、基本医疗救助、重特大疾病救助和临时救助等“一站式”即时结报;着力推进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内部信息管理系统和远程医疗系统建设;全面完成乡镇卫生院3年招聘计划,2014-2016年全市共招聘642名医学毕业生,平均每个卫生院招聘3名以上;组织市三级医院与贫困县级医院、县级医院与贫困地区卫生院建立了帮扶关系,全面加强了贫困地区县级医院重点专科建设,整体提升了贫困县县域医疗整体服务能力;将康复医疗纳入贫困县医疗服务体系建设规划,鼓励功能定位不明确、利用效率较低的一、二级医院转型为康复医疗机构;指导贫困地区医疗机构大力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为农村贫困人口常见病、多发病患者提供简便验廉的中医药服务。

(来源:卫生计生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