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定不移推进哈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01.02.2015  12:22

  31日,中共哈尔滨市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召开。省委常委、市委书记陈海波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王宪魁同志在十一届省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一系列重要判断、重要观点、重大部署上来,统一到省委的一系列要求部署上来,推动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人民群众满意的进展和成效。

  市领导宋希斌、王颖、姜明、聂云凌、王铁强、石嘉兴、张丽欣、丛科明、焦远超、刘奇、朴逸、才殿国、顾福林、赵坤、黄玉生、魏伟、任锐忱、张万平、贾剑涛、张郑婴、李志恒、杨晓萍、齐瑶,市法院院长步延胜,市检察院检察长王克伦出席会议。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姜国文主持会议并代表市纪委常委会作工作报告。

  陈海波强调,过去的一年,市委认真贯彻党中央、中纪委和省委、省纪委的决策部署,牢牢抓住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坚持依规管党、从严治党,切实改进作风,坚决惩治腐败,真正把主体责任放在了心上,抓在了手上。市纪委积极推进“三转”,突出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推动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惩治腐败力度大。2014年全市立案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分别比2012年和2013年增长88%和28%,市纪委自办案件比2012年和2013年分别上升224%和106%,查办案件数量质量都创历史最高。区、县(市)和市直部门派驻机构也查办了大批案件。整治“四风”合力强。建立了市纪委牵头、有关部门参加的监督检查机制和市、区县(市)、乡镇街道三级联动的快速反应机制,“四风”问题得到有效遏制。落实“两个责任”有抓手。去年出台了“两个意见、一个规定、一个办法”,为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提供了制度保证。体制机制改革定位准。市纪委坚持聚焦主业、立行立改,进一步优化理顺职能,调整了内设机构,真正做到了聚焦中心、守住主业。

  陈海波指出,当前哈市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主要是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和环境氛围还没能完全建立起来,腐败现象减少了,但潜规则和腐败行为的惯性并没有彻底消除;思想教育加强了,但思想防线还没有筑牢,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重构政治生态的工作艰巨繁重。

  陈海波强调,今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中纪委和省委、省纪委的部署,紧密结合哈市实际,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建党,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纪律建设,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深入落实“两个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问题,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以更加严格的纪律管好纪检监察干部,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胜利。

  陈海波强调,要加强纪律建设,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各级党组织要把严守纪律、严明规矩放到重要位置来抓,努力在全市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氛围。各级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在守纪律、讲规矩上作表率。各级党委要加强监督检查,对不守纪律的行为要严肃处理。要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做到“五个必须”和“五个决不允许”,必须维护党中央权威,决不允许背离党中央要求另搞一套,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听从党中央指挥。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决不允许在党内培植私人势力,不得搞任何形式的派别活动。必须遵循组织程序,决不允许擅做主张、我行我素,不允许超越权限办事,不能先斩后奏。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决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不得跟组织讨价还价,不得违背组织决定。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决不允许他们擅权干政、谋取私利。同时,还必须遵守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

  陈海波强调,要牢牢抓住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牛鼻子”,强化各级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当作分内之事、应尽之责,真正把担子担起来,种好自己的“责任田”。各级领导干部要切记,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党委(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既要挂帅又要出征,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要进一步健全制度、细化责任、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逐级落实责任,把压力层层传导到底,防止出现压力逐级递减现象。各级党组织要把从严管理干部贯彻落实到干部队伍建设全过程,坚持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筑牢思想上拒腐防变的堤坝,使广大党员干部既廉又勤,既干净又干事。必须在问责上动真格的,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各级纪委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严格执行市委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办法,坚持“一案双查”,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以及通过对每一起重大案件倒查发现的发案单位党委(党组)平时没有履行对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职责的,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严肃追究领导责任,通过严格的责任追究,真正把责任落实下去。(作者:张隽珊)

  原标题:陈海波强调:坚定不移推进哈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