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市全力开展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检查

08.06.2015  10:14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共安全重要讲话精神,深刻吸取“6•1”东方之星旅游客船倾覆事件教训,按照黑河市政府安委会《关于做好近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6月2日至5日,黑河市安委办组织市安监、交通、水产、水务、海事等部门,组成2个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检查组,对全市范围内水上交通安全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

      检查组实地检查了2处水库、3处涉水景区、8处渡口及部分渔业生产企业,重点检查了40余艘各类船舶及浮动设施。现场查看了有关证照和渡船安全停靠、系泊和救生消防设施等情况,共发现各类隐患和问题40项,主要是安全生产制度不健全,岗位职责及操作规程不完善,培训不到位,应急预案未及时更新实施性不强,穿上救生用品配备不全及船员配额不足等方面的共性问题。检查组就查出的隐患和问题与各地政府及有关单位交换了意见,并提出了明确的整改要求,督促立即整改。

      检查组认为,各级领导重视水上交通安全工作,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能够根据实际情况加大安全投入和宣传力度,把隐患排查治理作为预防事故发生的重要方法,对易发事故的重点区域,始终保持高压严管态势,并结合自身水域特点,扎实地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有效防范了水上安全事故发生。

      检查组要求,一定要加强安全防范意识,加强船员安全教育工作,在摆渡时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时刻关注天气变化,严格执行渡运中的安全措施和恶劣天气下的停航措施,坚决不能违章冒险摆渡,更不能超载;一定要加强对渔政作业、水上运输和旅游安全管理,确保自身和乘(游)客安全。一定要加强安全监管,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水上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巡查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对各类船舶定期开展检查维修,发现问题要及时上报、及时处理,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通讯员 马四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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